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国家赔偿会处理办案人员吗

国家赔偿会处理办案人员吗?国家赔偿案件中会追究办案人员的法律责任的。《国家赔偿法》第十六条规定:赔偿义务机关赔偿损失后,应当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对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责任人员,有关机关应当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国家赔偿的流程是什么?1、提出国家赔偿的申请申请赔偿的当事人应该要提前向负责赔偿事务的国家机构提出自己的申请,除了这种方法也可以在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时候一并提出赔偿的申请。如果某个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或者本机关在违反相关法律的情况下,滥用职权,对公民或者其他组织以及合法的法人的利益造成了损害的,则这个行政机关就是这里所提到的负责赔偿的国家机构。在提交赔偿申请书的时候,申请赔偿的人应该要按照相关的法律要求来提交,提交的申请书上面必须要写明白具体的事项原由,一般申请书上面需要写道以下内容:(1)受害人的具体个人信息,包括受害人的姓名,受害人的性别,受害人的工作所在地,说害人的住所所在地等等。如果提交申请的人是法人或者是其他的合法组织,也要在申请书上面写明白具体信息。(2)还要写清楚申请的具体原因,申请有什么样的要求以及进行申请的证据事实。(3)申请书上面还要注明申请的时间,时间要具体到年月日。如果要求进行国家赔偿的申请人在写申请书的时候遇到了困难,或者不会写的情况下,可以找其他懂得这方面知识的人进行委托代写,或者在申请的时候直接进行口述,口述的内容由负责赔偿事务的国家机构来进行记录。2、在接到申请之后,相应的负责赔偿事务的国家机构要对申请作出判决。在申请人递交申请书之后,负责赔偿事务的国家机构要根据申请书在规定的时间之内给出答复是否进行赔偿,一般规定的时间为从申请的那天之后的两个月之内。负责赔偿事务的国家机构要充分地考虑赔偿申请人的意见来进行赔偿的决定,负责赔偿事务的国家机构和赔偿申请人可以按照《国家赔偿法》中的相关规定来协商如何进行赔偿以及赔偿的金额的具体数额。在对赔偿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核之后,确认赔偿的,负责赔偿事务的国家机构还应该制作赔偿决定书,赔偿决定书在制作完成之后要在十天之内送到赔偿申请人的手上。3、如果在提交赔偿申请之后,负责赔偿事务的国家机构没有做出相应的处理的时候,赔偿申请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进行诉讼。其实,国家赔偿案件中一定程度上也是因为工作人员的失职从而影响到了国家形象,追究办案人员的法律责任,才能进一步保障工作人员可以严格按照国家法律制度处理违法犯罪行为,避免出现其他侵权案件。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逮捕证下来多久才开庭法律并未直接规定
      逮捕证下来多久才开庭法律并未直接规定,但是通常情况下需要在法院立案之日起两个月内开庭并审结。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


·滥伐林木罪既遂能判多少年?
      滥伐林木罪既遂能判多少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


·刑事自诉案件不予受理条件是什么
      刑事自诉案件不予受理条件是什么刑事自诉案件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一)犯罪已过刑法规定阿的追诉时效期限的;(二)被告人死亡的;......


·房产产权原始取得方式有哪些
      房产产权原始取得方式有哪些房屋所有权属于原始取得的主要包括以下情形:(1)依法建造房屋;(2)依法没收房屋;(3)收归国有的无主房屋;(4)合法添附的房屋(......


·企业间借款合同生效的法律效力如何?
      企业间借款合同生效的法律效力如何?一、企业间借款形式及法律效力1、直接借款对于以直接借款合同形式表现出来的企业间借贷,法院一般认为其违......


·精神病在什么情况不负刑事责任
      精神病在什么情况不负刑事责任目前我国刑事责任能力主要分为三级:(1)完全刑事责任能力;(2)限制刑事责任能力;(3)无刑事责任能力。我国刑法又对这三级刑......


·工商局股东会决议注销需要注意哪些要点
      工商局股东会决议注销需要注意哪些要点工商局股东会决议注销需要注意的要点有以下几点:1、时间、地点、参会股东等常规决议内容;2、写清楚注销的原因(......


·民事赔偿法的全文
      民事赔偿法的全文??在解决很多民事案件时都需要用到民事赔偿法,如果对民事赔偿法有一个更加清楚的认识,就能在以后遇到类似的民事纠纷时处于更有利......


·合同违约诉讼程序是怎样的
      合同违约诉讼程序是怎样的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但如果合同一方没有履行合同职责......


·一般滥伐林木罪是怎么判刑的?
      一般滥伐林木罪是怎么判刑的?一、一般滥伐林木罪是怎么判刑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犯滥伐林木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


·开发商未按时交房有哪些免责情形?
      一、开发商未按时交房有哪些免责情形  开发商未按时交房的免责情形:  1.在施工、验收过程中发生了某种自然现象,如风灾、水灾、地震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