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处罚有关肇事逃逸规定有哪些内容?

处罚有关肇事逃逸规定有哪些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如果尚未构成犯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将对其终生不得重新获取机动车驾驶证的决定记入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备案。肇事逃逸是交通肇事罪从重处罚的情节。交通肇事后逃逸,并已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将受到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如果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将受7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处罚。二、构成交通肇事罪的情形有哪些?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犯罪:(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另外,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5)严重超载驾驶的;(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综合上面所说的,肇事逃逸就是在发生了事故之后而没有选择承担自己的责任从而逃跑,对于此行为案件轻的就会按行政条款来进行处理,而对于情节严重的就会承担刑事的处罚,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会结合不同的案件情况来进行办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辞退未缴纳保险的员工如何让赔偿?
      辞退未缴纳保险的员工如何让赔偿?1、补交存在劳动关系期间的社保。2、支付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工作年限一年按一个月月平工资计算,不足半年......


·生育险交多久可以用
      一年。生育前要缴费满1年的生育保险。即使您没有交满,但是如果您爱人交满一年的社保也是可以报生育的费用的。但是没有女生特有的4个月的工资补贴。职......


·醉酒驾驶233处罚规定是什么?
      醉酒驾驶233处罚规定是什么?喝酒之后驾驶车辆将会严重影响车辆的行驶,一般情况下都会出现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的出现都会造成一定的人员伤亡,造成的......


·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抗辩权的区别有哪些
      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抗辩权的区别有哪些?随着我国法律体系的逐渐完善,依法治国得到了越来越充分的实施。而与当事人密切相关的权利的具体规定就显得尤......


·一、婚前财产婚后加名字离婚怎么分?
      一、婚前财产婚后加名字离婚怎么分?婚前财产婚后加名字离婚需要按照平等的原则分割。夫妻共同房产在离婚的时候势必要进行分割,在分割的时候如果双方都......


·办理工作经历公证要哪些材料
      办理工作经历公证要哪些材料一、办理本国内的工作经历公证需要什么资料?工作经历公证由当事人住所地或事实发生地具有涉外公证管辖权的公证处管辖,......


·一、南宁市醉驾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南宁市醉驾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南宁市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


·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标、拍卖程序
      土地使用权出让前,出让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规划管理部门征询该地块的规划要求,规划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提供各项规划要求及其附图。土地......


·民法典规定无效的民事行为有哪些
      民法典规定无效的民事行为有哪些?公民在日常生活中的各种行为都受到法律的制约,如果违反法律,就会受到相应的制裁。而公民们也应为自己的民事行为......


·非法出售发票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指的是什么?
      非法出售发票罪,是指违反发票管理规定,非法出售各种不能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的行为。伪造,是指无权印制普通发票的人仿照真实的普通发票,......


·拐卖儿童罪判几年,拐卖儿童罪怎么处罚
      在拐卖儿童犯罪当中,实际规定了七种具体的犯罪手段,就包括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儿童。而要是一旦认定拐卖儿童的行为构成拐卖儿童罪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