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关于出口退税罪的司法解释

关于出口退税罪的司法解释
  
  罪名:
  
  第1款,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
  
  第2款,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
  
  刑法:
  
  第四百零五条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办理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工作中,徇私舞弊,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在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等出口退税凭证的工作中,徇私舞弊,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1999年8月6日】
  
  (十三)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案(第405条第1款)
  
  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是指税务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办理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工作中徇私舞弊,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为徇私情、私利,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伪造材料,隐瞒情况,弄虚作假,对不应发售的发票予以发售,对不应抵扣的税款予以抵扣,对不应给予出口退税的给予退税,或者擅自决定发售不应发售的发票、抵扣不应抵扣的税款、给予出口退税,致使国家税收损失累计达10万元以上的;
  
  2、徇私舞弊,致使国家税收损失累计不满10万元,但具有索取、收受贿赂或者其他恶劣情节的。
  
  (十四)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案(第405条第2款)
  
  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是指海关、商检、外汇管理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在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等出口退税凭证的工作中徇私舞弊,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无行为能力人监护人的依据是什么?
      一、无行为能力人监护人的依据是什么?我国规定的无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有以下三种情况:(1)被监护人的近亲属,包括父母、成年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


·公司要求加班又不支付加班费怎么办
      公司要求加班又不支付加班费怎么办按规定,公司安排加班后需要补偿员工,并且可以是进行调休或支付加班费。但是,有些公司要求加班后又不给补偿,比......


·老年痴呆遗嘱公证费用规定是什么?
      老年痴呆遗嘱公证费用规定是什么?一、老年痴呆遗嘱公证费用规定是什么?老年痴呆遗嘱公证费用规定是按照房屋评估价格的2%收取。遗嘱公证费用各地不......


·比较典型的民事诉讼程序违法案例
      比较典型的民事诉讼程序违法案例民事诉讼程序违法案例王某于2011年12月28日怀孕足月入住医院待产,该院医生在没有任何剖宫手术指征的情况下,对投诉人......


·打架派出所处理时间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在我国,不论是刑事案件的办理,还是一些其他案件的办理都是有时限规定的必须在这个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比如说现实生活当中,打架斗殴的话会有公安机关......


·合同管理办法措施以及规定
      合同管理办法措施以及规定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实现依法治理企业,促进公司对外经济活动的开展,规范对外经济行为,提高经济效益......


·一、驾驶司机醉驾已有担保人什么情况下不能换?
      一、驾驶司机醉驾已有担保人什么情况下不能换?驾驶司机醉驾已有担保人不能更换的情况是:如果醉驾驾驶司机二次犯罪的原担保人不得再为其进行担保。......


·受到刑事处罚能出境吗
      受到刑事处罚能出境吗受到刑事处罚只要执行完毕就可以办理出国护照。根据法律规定,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护照签发机关不予签发护照;被判处刑罚尚......


·任意撤销权是否有时间限制?
      任意撤销权是否有时间限制?一、赠与人任意撤销权1、赠与人任意撤销权是指未经公证的赠与、或非履行道德义务的赠与,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以前......


·是否可以申请强制探望子女?
      探望权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享有的探望、联系孩子的权利,探望权是法定的,任何人不得侵犯。在实践中,一些夫妻在离婚之后由于双方仍然存在矛......


·民事诉讼涉外送达的方式有哪些
      民事诉讼涉外送达的方式有哪些?(一)依照受送达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方式送达;(二)通过外交途径送达;(三)对具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