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土地确权是维持长久的政策 这些特殊农民将长久失去土地?

土地确权是项维持长久的政策,目前已经进入土地确权的收尾阶段,也是关键时期。不少省份已经向国务院提交《农村土地确权实况报告》,土地确权在全国大部分省份已经完成。紧随其后《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规定:耕地承包期限为三十年,草地承包期限为三十至五十年,林地承包期限为五十至七十年。其中,耕地使用期限经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延长三十年。本次土地确权后,土地不会轻易动地。而以往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原则是确权包产到户,现如今土地承包期限的长短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土地价值,农村确权活动将会出现最新政策。现代化农业发展推出“三权分置、土地流转、土地抵押贷款、集体性建设用地入市”等活动极大提高了土地利用价值。户籍改革政策让大批农村年轻人将户口迁往中小型边缘城市落户。切实的缓解了农村人地主要矛盾,与此同时,人地资源打破以往维持的平衡点,大片土地无人耕种沦为荒废、半荒废用地。所以,将户口迁出本村集体,不再属于村集体内部成员的城镇居民,农村土地在承包期限内,经营权利用不当,半荒废土地达到2年以上以每亩地为标准缴纳地租;荒废土地达到3年或3年以上,村集体将行使集体土地所有权收回农地承包经营权。在最新的《土地承包法》起草案中就提出:鼓励非农农业生产者主动退出农用地承包经营权给予有偿奖励。换而言之,进城落户农民、脱离农业地并拥有独立的生活来源与固定的工作岗位。就能够将农用地土地承包经营权以自愿有偿退出方式向村民自治群体申请资金补偿。这项措施一方面让村集体将无人耕种土地有效率收回,提高土地利用率;另一方面土地承包经营权重新编制分发,协调无地农民与土地之间的矛盾。土地利用价值提高让有地却无力耕种农民有偿退出得到奖励补贴,与此同时,让有力耕种无地农民有效利用土地。农村土地资源利用率得到提升。那么,除此之外,最后这种情况,就要面临拿不到补偿还要永久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双重打击。非法占用并使用集体土地的农民,最常见是占用集体性建设用地中荒地、荒山、荒河、荒滩。在未经村民自治组织集体协商同意私自开垦利用未经科学评测肥力的土地,极易造成因肥力原因弃耕抛荒现象,此类情况下农民将被收回当前土地经营使用权,意味着永久性失去用地。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遗嘱要包括哪些内容 遗嘱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遗嘱要包括哪些内容遗嘱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立遗嘱人的姓名、年龄、性别等;2、立遗嘱人的家庭情况;3、订立遗嘱的原因;4、遗嘱处分的财产状......


·授予发明专利专利权的条件是什么
      授予发明专利专利权的条件是什么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必需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一)新颖性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


·非法集资类犯罪量刑是怎么规定的
      在取缔非法集资的过程当中有关部门也是付出了很大的代价的,有不计其数受害者因非法集资而产生的巨额债务这个国家是没有办法一一的进行补偿的,这也正......


·最新司法鉴定时间规定是多久?
      在双方处理交通事故赔偿过程中,为了更好的明确赔偿金额,当事人往往会进行一个伤情司法鉴定。这样可以根据鉴定的结果,来确定具体的医疗费、营养费及......


·如何转让股权以及转让类型是什么?
      如何转让股权以及转让类型是什么?一、如何转让股权1、股权转让形式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的方式有两种:一是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它现有的股东......


·任意撤销权的时效规定和法律依据是什么?
      任意撤销权的时效规定和法律依据是什么?时效规定撤销权的时效历有除斥期间和诉讼时效两说。除斥期间是法律为形成权设定的行使期间。所谓形成权,是......


·判处缓刑最少多少个月?
      一、判处缓刑最少多少个月?判处缓刑缓刑最少一个月,最长五年以下。中国刑法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个月......


·一、夫妻财产可不可以公证?
      一、夫妻财产可不可以公证?一般,财产公证都是在婚前,婚后很少有做财产公证的。财产公证的目的不是为了离婚时分清各自的财产,而是为了保护夫妻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是怎样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是怎样的?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在诉讼时效中断期间债务人可以不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自己权利受到侵害的,可以向人民法......


·我们缴纳的社会医疗保险有哪些基本原则
      为了让我国公民的健康有所保障,国家制定出了相应的社会医疗制度,并且要求医疗机构按照规定的制度工作。那么社会医疗保险有哪些基本的原则呢?按照相关......


·诉权诉与诉讼标的区别是什么?
      诉权诉与诉讼标的区别是什么?诉权,是指当事人提起诉讼的权利或权能。广义泛指公民向国家机关提交请求,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包含民事、刑事、行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