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未满16岁持刀伤人怎么判?

未满16岁持刀伤人怎么判?未满16岁持刀伤人需要根据具体年龄判断。如果14周岁以下,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已满14周岁,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属于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依法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未成年人犯罪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1、如果受害者是轻伤,侵权人未满16周岁就不涉及到犯罪问题;2、可以提起民事诉讼,人身损害赔偿请求,也可以得到相应的民事赔偿。3、是否构成重伤或者是否构成刑事犯罪需要经过司法部门的认定方可定性。二、《刑法》相关规定是怎么样的?《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其次,我国高院的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解释中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使用轻微暴力或者威胁,强行索要其他未成年人随身携带的生活、学习用品或者钱财数量不大,且未造成被害人轻微伤以上或者不敢正常到校学习、生活等危害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具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一般也不认为是犯罪。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出于以大欺小、以强凌弱或者寻求精神,随意殴打其他未成年人、多次对其他未成年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公私财物,扰乱学校及其他公共场所秩序,情节严重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未成年人持刀犯罪的有关规定是根据未成年人的具体年龄状态来判断,如果说未满14周岁,那么属于不需要负担刑事责任的年龄。因此不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但是如果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话,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生产有毒食品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
      生产有毒食品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二十条在生产、销售的食......


·职务侵占罪能否提起公诉?
      职务侵占罪能否提起公诉?我国的刑事案件可以具体区分为自诉案件和公诉案件,其中属于自诉案件的原则上是需要受害人自己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的,而不能......


·订立自书遗嘱还需要公证吗?
      订立自书遗嘱还需要公证吗?不需要公证。自书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


·离婚如果男方不同意怎么办
      离婚如果男方不同意怎么办我国法律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1、法院调解......


·反诉提出时间是什么?
      反诉提出时间是什么时候  该权利亦是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的重要体现,是本诉被告所享有的重要权利,是保障本诉被告人民事权益的一项重要制度。......


·在日常生活中,发生交通事故引发双方纠纷时,最好的办法
      在日常生活中,发生交通事故引发双方纠纷时,最好的办法就是通过法律途径合理解决问题,在处理交通事故时,会有一个责任认定书的发放,而许多人表示交......


·非法制造爆炸物罪刑法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非法制造爆炸物罪刑法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非法制造爆炸物罪刑法的量刑标准具体如下:《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


·刑诉法172条规定内容是什么?
      生活中难免会遇到自己的权益被侵犯,如今在法治社会中我们要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于法律很多人只是了解最基本的,具体的内容并不是很清楚,刑事......


·假释期间发现漏罪是无期徒刑吗?
      一、假释期间发现漏罪是无期徒刑吗?假释期间发现漏罪并不一定就会被判处无期徒刑,在假释考验期内有重新犯罪或者被查出有漏罪未宣判,应将新罪或漏罪处......


·伤残赔偿交强险赔偿范围指的是什么?
      我们您都知道,买车的时候要买交强险,交强险是国家强制性实施的,车主必须购买的保险产品。交强险不仅是对别人的保障,在关键时刻也可以为自己减轻负......


·个人房产税如何征收?
      个人房产税如何征收?个人房产税如何征收问题中,个人房产税征收对象是房产。所谓房产,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