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刑事拘留请律师多少钱 一、刑事拘留请律师多少钱?

刑事拘留请律师多少钱
  
  一、刑事拘留请律师多少钱?
  
  刑事拘留请律师没有统一的收费标准,不同的律师,在刑事案件中的收费标准也不尽相同。
  
  所以,因家人被刑事拘留而请律师的,具体的律师费需要当事人和律师事务所在当地物价部门所批准的收费标准的基础上,由双方通过协商的方式来确定。
  
  例如,江苏省对于刑事案件的律师收费标准为:
  
  1、侦查阶段为1000-8000元;
  
  2、审查起诉阶段为1500-10000元;
  
  3、一审阶段为2500-20000元。
  
  如果案件是属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则可以实行市场调节价。
  
  在办理刑事诉讼案件、代理民事诉讼案件中,对办案时间太长、专业技术要求高的案件以及集团犯罪、涉外等疑难、复杂案件,律师事务所可以与委托人协商收费,但最高不能超过本收费标准的4倍。
  
  对是否属于疑难、复杂案件产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提交律师协会或主管司法行政部门协调。
  
  二、刑事诉讼请律师的作用有哪些?
  
  刑事诉讼请律师的作用主要包括:
  
  (一)侦查阶段:
  
  1、律师与侦查机关取得联系,向其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
  
  2、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时可以向其了解有关案件的情况,为其提供法律咨询 ;
  
  
  3、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律师可以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
  
  
  4、律师代理申诉和控告 ;
  
  
  5、向委托人解答有关侦查阶段的相关法律问题。
  
  (二)审查起诉阶段:
  
  1、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
  
  2、会见犯罪嫌疑人;
  
  3、根据案件客观情况和法律规定,有必要时,可以调查和收集案件有关材料;
  
  4、律师担任辩护人,有权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0条的规定,向人民检察院提出关于本案的辩护意见,还可提交书面意见;
  
  5、犯罪嫌疑人在审查起诉阶段被超期羁押的,辩护律师有权要求对犯罪嫌疑人依法释放或改变强制措施,实行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人身受到侵害或人格受到侮辱的,辩护律师有权代理犯罪嫌疑人提出控告;
  
  6、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律师可以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7、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被不起诉人不服要求申诉的,辩护律师可以在被不起诉人收到决定书后,向人民检察院代为申诉;
  
  8、向委托人解答有关审查起诉阶段的有关案件的法律问题。
  
  (三)审判阶段:
  
  1、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
  
  2、会见被告人,听取被告人的陈述和辩解,核实案情和证据材料;了解被告人是否被超期羁押及合法权益是否受到伤害。向被告人介绍法庭审理程序,告知被告人在庭审中的诉讼权利、义务及应注意的事项;
  
  3、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律师可以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4、律师依法出庭,参加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5、律师向一审法院提交一审辩护词,提出被告人无罪或罪轻或从处量刑的辩护意见;
  
  6、一审判决后,律师有权获得一审判决书,告知委托人一审判决情况。在上诉期间,律师可以会见被告人,听取其对判决书内容及是否上诉的意见;
  
  7、向委托人和被告人家属客观解答有关案件一审的法律问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工程诈骗罪需要什么证据?
      工程诈骗罪需要什么证据?一、工程诈骗罪需要什么证据?工程诈骗罪需要的证据包括签署的工程合同、证明没有获得工程款的材料以及已经与对方失去联系......


·销户提取
      销户提取1、符合公积金提取的销户提取的条件(1)离退休: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的相关证明、提取人身份证;(2)户口迁出本市: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迁出......


·行政处罚法的特征都有哪些?
      行政处罚法的特征都有哪些?行政处罚法和我国的刑法和民法有所不同,它主要规范的是公民的日常行为,公民在日常生活中如果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如何分析遗嘱是否有效
      如何分析遗嘱是否有效考虑到被继承人生前一纸遗嘱可能就要决定巨额的遗产流向,同时还涉及死者遗愿和生者感情等复杂因素,遗嘱应当符合法律严格规定的......


·审查起诉阶段的律师会见当事人需要注意什么?
      一、审查起诉阶段的律师会见当事人需要注意什么?审查起诉阶段的律师会见当事人需要注意不得透漏与案件无关的信息给当事人,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律师......


·丈夫去世财产如何分配?什么情况下继承人可以多分遗产?
      一般在丈夫去世的情况下,对财产的分配其实也就是对丈夫遗产的处理,需要注意的是这种情况下很少有有遗嘱存在的情况,多少按照法定继承,一般同一顺序......


·逃逸的入罪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逃逸的入罪标准是怎样规定的?一、逃逸的入罪标准是怎样规定的?逃逸的入罪标准是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由于当事人逃逸致人重伤......


·职工董事的规定有哪些
      1、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候选人应当由公司工会提名,公司审核确定。2、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必须依照《公司法》规定,由本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


·专利权的职务发明的保护期限是多久
      专利权的职务发明的保护期限是多久?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由于至少需要经过形式......


·耕地可以办土地使用证吗?
      我们国家的土地分两种类型,一种国家所有一种就是集体所有,集体所有的土地制度在农村和城市郊区实施。那么关于耕地可以办土地使用证吗?耕地也是可以......


·在外地租房需要注意什么 1
      在外地租房需要注意什么1,要确定租给你房子的是不是房东本人,一定要拿一张房东的身份证复印件,有的时候可能会碰上二房东甚至是三房东,这样出现问......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