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坦白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坦白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一、坦白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坦白认定条件如下:
  
  1.犯罪人被动归案;
  
  2.犯罪人如实交代的是被指控的罪行;
  
  3.犯罪人如实交代自己的罪行。
  
  自首与坦白存在相同之处:都以自己实施了犯罪行为为前提;都是在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都是从宽处罚的情节。
  
  一般自首与坦白的关键区别在于是否自动投案。一般自首是犯罪人自动投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坦白是被动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准自首与坦白的关键区别在于是否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是自首;
  
  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已经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是坦白。
  
  因此,自首更能说明犯罪人的再犯罪可能性减小。
  
  并且法院发布的一篇关于坦白与自首的相关案例已被法学家指导案例网收录,并进行了相关的案例分析。更加明确了坦白与自首的区别。
  
  
  
  
  二、自首和坦白能不能同时认定?
  
  可以同时认定。
  
  自首与坦白存在相同之处:都以实施了犯罪行为为前提;都是在归案后如实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都是从宽处罚的情节。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后又翻供的,不能认定为自首;但在一审判决前又能如实供述的,应当认定为自首。
  
  当庭自愿认罪指的是,犯罪人当庭自愿承认被指控的犯罪。认定本情节时应当注意;
  
  第一,认罪时间必须在当庭,即一审庭审阶段。
  
  第二,认罪必须出于犯罪人的自愿。
  
  第三,认罪的程度只要求达到公诉机关指控的基本犯罪事实。而不是要求犯罪人承认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
  
  自首、当庭自愿认罪是有一定关联性的两个量刑情节。但是具体量刑时是不同的。
  
  根据刑法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对于自首情节,综合考虑自首的动机、时间、方式、罪行轻重、如实供述罪行的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
  
  恶意利用自首规避法律制裁等不足以从宽处罚的除外。
  
  对于当庭自愿认罪的,根据犯罪的性质、罪行的轻重、认罪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依法认定自首、坦白的除外。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既遂具体量刑标准是什么
      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既遂具体量刑标准是什么?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既遂具体量刑标准是3到10年不等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


·司法拘留期限的计算时间从何算起?
      司法拘留期限的计算时间从何算起?司法拘留又称为民事拘留,是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审判活动正常进行,对实施了严重妨害诉讼活动的人,采取限制其短期限的人......


·住房公积金贷款能贷几次?
      2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时,借款申请人中任何一人均无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记录,属于首套房贷款;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借款申请人中......


·农村法律援助的范围包括哪些?
      农村法律援助的范围包括哪些?法律援助是国家为了保证司法公平所实行的一种司法援助制度。通常法律援助针对的是一些经济条件困难负担不起律师费的人以......


·社会抚养费是说夫妻各交各的吗?
      社会抚养费是针对那些不遵守计划生育法的夫妻,违法超生、多生的情形征收的一种惩罚性的费用,目的是为了一方面惩罚超生行为,另一方面是为了弥补社会......


·营业执照办理多少钱,办理的流程是怎样的?
      现在,越来越多的学生在毕业之后没有做自己学习相关的工作,而是自己开店,在开店之后都是要申办营业执照的,申报的时候不仅要带好相应的资料,而且是......


·违法的辞退主要表现为三大类情形
      违法的辞退主要表现为三大类情形1、辞退员工事实依据不充分2、辞退员工法律依据不准确3、辞退员工操作程序不合法上述三种违法的辞退,往往会给......


·民间借贷纠纷立案后一般怎么处理?
      民间借贷纠纷立案后一般怎么处理?一、民间借贷纠纷立案后一般怎么处理?先进行自行调解,自行调解不成将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人民调解,调解不成的......


·二审辩护律师职责是什么
      二审辩护律师职责是什么该阶段是律师工作全面、综合的体现。是律师发挥辩护作用的最后也是最关键的阶段。在这个阶段里,律师将根据此前他所掌握的一切......


·关于保险诈骗罪未遂能否以犯罪论处?
      关于保险诈骗罪未遂能否以犯罪论处?行为人已经着手实施保险诈骗行为,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获得保险赔偿的,是诈骗罪未遂;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法追......


·夫妻财产约定能撤销吗?
      夫妻财产约定能撤销吗?可以。《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