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遗产亲戚不签字怎么办?

遗产亲戚不签字怎么办?可以起诉处理,依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通过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遗产时,继承人之间就分配问题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第十五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继承法》第八条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指出:“自继承开始之日起的第十八年至第二十年期间内,继承人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的,其提起诉讼的权利,应当在继承开始之日起的二十年之内行使,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行提起诉讼。”依此规定,继承权回复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2年内,继承人没有行使其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对其权利不再予以保护。所谓“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指根据客观情形可以断定继承人已经知道或者可以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例如,继承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事实和被继承人的遗产被其他继承人分割,或者被非继承人占有,或者知道依法要对遗产进行新的产权变更登记而自己被排斥进行产权登记,或者作为遗产的房屋被出卖、拆迁或翻盖而自己未得到通知,等等。《继承法》规定的诉讼时效与《民法通则》中规定的诉讼时效是一致的,因此对继承权保护的诉讼时效,也应当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适用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在司法实践中,对于遗产的继承分割处理,还需要基于实际的财产清算情况而定,法律上也明确规定了财产的继承是需要按照遗嘱或者法定继承的顺序来进行处理,如果相关继承结果不存在违法行为,对方存在侵权的就可以起诉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父母给的房子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父母给的房子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


·一、继承法继承遗产需要缴纳费用吗?
      一、继承法继承遗产需要缴纳费用吗?继承遗产一般是不需要缴费的,我国目前税收方面的法律、政策均没有规定对于遗产继承收取遗产税,但是遗产税的征收与......


·一、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办法有哪些?
      一、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办法有哪些?由交警部门勘察后作出事故责任认定,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


·莲花县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依据什么执行?
      莲花县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依据什么执行?莲花县征收土地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征收土地管理,规范征收土地秩序,维护土地所有者和使......


·交通事故伤情司法鉴定包括哪些项目
      如果说一不小心发生了交通事故的话,那么肯定是要严格的判定造成交通事故的原因的,因为这其中最主要涉及到责任赔偿等诸多问题。当然了,交通事故肯定......


·两岁孩子抚养权一般会判给谁?
      夫妻双方如果离婚,往往会因为对孩子抚养权的争夺而产生纠纷。父母都希望孩子可以与自己共同生活,但如果双方离婚,孩子必然只能跟随其中一方生活。而......


·非法集资被集资方被骗走的钱,是否会被没收?
      在生活中,由于他人实施非法集资行为而遭受财产损失的情形是十分常见的,在受害人报案,公安机关将非法集资者抓捕归案,且追回集资额后,受害人最为关......


·作为劳动者,必然关心公司提供的工资福利待遇以及发展空间,另外
      作为劳动者,必然关心公司提供的工资福利待遇以及发展空间,另外也要关心企业、公司是否为员工购买社保,是否按照国家要求购买五险一金,那么福建五险......


·夫妻债务离婚后需要承担吗?
      夫妻债务离婚后需要承担吗?1、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则应该根据原夫妻二人的约定由一方或双方共同偿还。(1)如果双方签订离婚协议时没有作出约定,则债务......


·人民法院进行仲裁裁决什么意思
      人民法院进行仲裁裁决什么意思一、人民法院进行仲裁裁决什么意思仲裁裁决是指仲裁庭对当事人之间所争议的事项进行审理后所作出的终局权威性判定。......


·企业偷逃税款的怎么量刑
      1、如果税务部门检查发现,有证据证明确实没有按期纳税,可以认定是偷税行为,按征管法规定补税并罚款。2、当偷税数额达到一定数量和比例后,税务部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