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强奸犯罪如何量刑处罚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只要是已满14周岁,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就能构成强奸罪,当然单位是不能构成强奸罪的,而妇女也不能作为强奸罪的实行犯。说了这么多,您知道我国对强奸犯罪如何量刑处罚吗?详细内容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强奸犯罪如何量刑处罚
  
  1、犯该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2、具有下列情形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2)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3人以上)
  
  (3)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注意:这里是妇女不是幼女;必须在公共场所当众;这里的当众不包括犯罪人,一般也不包括被害人;当众不一定是用眼睛看)
  
  (4)二人以上轮奸的;(注意:这里的“二人”不是指共犯的特殊形式,因此一个17岁的男子和一个13的男孩轮奸妇女的,17岁的男子要承担二人以上轮奸的责任;轮奸未遂的定罪适用普通构成、量刑适用加重构成未遂)
  
  (5)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注意:这里的“致使”包括故意和过失,但必须强奸行为和加重结果具有直接性的因果关系,因此强奸致人自杀的属于酌定情节,而不是这里的法定加重结果。)
  
  二、触犯强奸罪该怎么判刑
  
  1、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1)强奸妇女1人的,为有期徒刑四年;
  
  (2)强奸妇女2人的,为有期徒刑七年;
  
  (3)对同一妇女强奸,每增加1次,刑期增加一年。
  
  2、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1)轮奸妇女的,为有期徒刑十一年,轮奸妇女增加1人,刑期增加二年;轮奸妇女增加1次,刑期增加二年。
  
  (2)强奸妇女三人的,为有期徒刑十二年,强奸妇女增加1人,刑期增加一年。
  
  (3)在公共场所强奸妇女的,为有期徒刑十二年。
  
  (4)强奸妇女,致被害人重伤或精神失常的,为有期徒刑十四年。
  
  (5)强奸妇女,致被害人死亡或自杀的,为有期徒刑十五年。
  
  (6)强奸妇女,引起其他严重后果的,为有期徒刑十二年。
  
  (7)既有强奸、又有轮奸行为的,先计算轮奸的刑期,每增加强奸妇女1人,刑期增加1年,对同一妇女强奸增加一次,刑期增加6个月。
  
  3、重处规定:
  
  (1)奸淫13至14周岁幼女的,重处20%;被害人年龄每减少两岁,对被告人再重处5%。
  
  (2)强奸怀孕妇女、强奸70岁以上老年妇女、强奸已满十四岁,不满十八岁少女的,从重10%。
  
  (3)强奸妇女致被害人轻微伤的,从重5%;致人轻伤的,从重10%;致人重伤的,从重15%。
  
  4、个罪自由裁量权规则:
  
  合议庭(独任庭)按上述规定对个案量刑认为偏轻或偏重的,依第1条量刑时,可行使一年以内的自由裁量权;依第2条量刑时,可行使二年以内的自由裁量权。
  
  女性的性自由权利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因此要是有人侵犯的话,那么就有可能构成强奸罪,此时就要按照《刑法》的规定作出相应的处罚,至于强奸犯罪如何量刑处罚的问题,我们已经在上文中做出了阐述,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反担保人是什么?
      反担保人是什么意思,要具备什么条件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反担保是为之前债的担保提供的担保,而此时提供反担保的人就叫做反担保人,那究竟反担保人是什......


·购房时,房屋买卖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有哪些
      购房中我们会遇到很多不知道的问题,例如房屋买卖合同中的违约责任形式有哪些?可是有很多人都不知道有哪些形式所以才会出现违约等不想出现的情况,因此......


·笔迹鉴定强制执行的可能性大吗
      一、笔迹鉴定强制执行的可能性大吗?笔迹鉴定强制执行的可能性是不大的,法院强制执行的条件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


·经济诈骗案子检察院批捕了还能还我钱么?
      一、经济诈骗案子检察院批捕了还能还我钱么?可以,需要受害人配合以及相关部门的重视。网络诈骗案件一般比较难破,调查取证不方便,破案时间会比较......


·定亲后没结婚财产还分割吗
      定亲后没结婚财产还分割吗1、没有特别约定或不能证明购买资金完全由个人所有的,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虽然不属于夫妻共有,但份额上也是一人一半。2、......


·被胁迫写的借条有效么?
      被胁迫写的借条有效么1、在受到威胁、胁迫、恐吓的情况下所写的借条无效2、其内容不属于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受法律的保护。但被胁迫人在解除胁迫、......


·对于自书遗嘱需要写地点吗?
      对于自书遗嘱需要写地点吗?是需要写的,在订立遗嘱的地候就需要把被继承者的信息全部的写在上面;自书遗嘱必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


·可以要求男方给未婚先孕的孩子抚养费吗
      一、女方可以要求男方给未婚先孕的孩子抚养费吗?女方可以要求男方给未婚先孕的孩子抚养费。男女双方不到婚龄,缺乏婚姻实质构成要件,不存在婚姻关系......


·当一个用人单位准备裁员时,一般都会优先裁那些在单位工作不久的
      当一个用人单位准备裁员时,一般都会优先裁那些在单位工作不久的员工,比如:还未签劳动合同的员工。那么,在实践中,如果员工还未签合同被裁有补偿吗......


·要约撤回和撤销的区别是什么?
      撤回和撤销,这两个词虽然长得有点像,但是二者却又本质上的区别。撤回,很好理解,就是一个东西在还没有生效之前,撤销,可以阻止结果的发生。而撤回......


·一、交通事故责任10%需要赔偿多少?
      一、交通事故责任10%需要赔偿多少?交通事故中承担10%的责任就要按照其承担10%的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