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母亲去世后子女不能完全继承房产吗

母亲去世后子女不能完全继承房产吗?母亲去世后子女不能完全继承房产,因为第一继承人还有其他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二、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去世怎么分割?《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的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三、遗产分割原则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要使遗产的分割继公平合理、应当遵循以下四个原则:1、均份额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这样做的优点,一是简单方便,容易实行,且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减少纠纷;二是符合平等思想,比较公平合理。2、权利义务相统一的原则。3、照顾既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从而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继承人的原则。4、发挥遗产标的物效用的原则。子女可以完全继承房产的前提条件是,父亲和母亲的父母已经全部去世,这样第一顺序继承人就只有子女问题,如果自己不是独生子的话,兄弟姐妹之间在继承权的问题上也是平等的。再加上房产是不动产,分割方案也需要妥善协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申请国家赔偿的人应该携带什么材料
      申请国家赔偿的人应该携带什么材料《公安机关办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规定》第八条:赔偿请求人申请国家赔偿,应当提交以下材料:1、赔偿申请书,载明......


·民间贷款存单质押贷款有何不同?
      民间贷款存单质押贷款有何不同?一、什么民间贷款?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见表示真实即......


·江西社会抚养费最新政策是什么?
      江西社会抚养费最新政策是什么?江西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的话是需要根据全国城市居民家庭人均收入可支配收入的三倍来进行征收的。上海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


·故意杀人致死应该怎么量刑处罚
      在故意杀人中,造成的最严重的后果可以说就是导致了受害人的死亡,即实际造成了人员死亡的结果。而在这种情况下往往对行为人的处罚也是很重的,那此时......


·一、父母离婚后谁是孩子的监护人?
      一、父母离婚后谁是孩子的监护人??????离婚后,父母仍然是孩子的监护人,《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


·留置权的适用范围是怎么样的
      留置权的适用范围是怎么样的留置是指拥有债权的一方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可动资产,前提是债务一方不按照约定履行承诺,此情况之下债权人有权依照......


·合法继承人证明及房屋继承主要程序
      根据我国《继承法》相关规定,我国继承有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然而继承人均需要证明自己的合法身份后才能继承被继承人的财产等,那么以下的我们将为您......


·结婚时没登记离婚怎么办
      结婚时没登记离婚怎么办(一)事实婚姻在1994年2月1日前,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的,但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属于事实婚姻。在离婚时有两种方式:1、如果选择协......


·检察院司法鉴定机构做哪些鉴定?
      在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对于有争议的证据,往往都要由检察院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司法鉴定。那么,知道检察院的司法鉴定机构一般都对哪些事项进行鉴定么?......


·商标许可前注意事项有哪些
      商标许可前注意事项有哪些1、商标的权利状态首先要对被许可商标是否得到授权,权利保护期还有多长时间,或者到期后是否及时进行了续展注册等情况进......


·容留他人吸毒构成犯罪吗
      容留他人吸毒构成犯罪吗一、容留他人吸毒构成犯罪吗容留他人吸毒,可能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毒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即正常的社会管理秩......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