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行政处罚拘留时效是多久?

行政处罚拘留时效是多久?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因此法律对它的设定及实施条件和程序均有严格的规定。行政拘留裁决权属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行政拘留决定宣告后,在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被处罚的人及其亲属找到保证人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可申请行政主体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二、行政拘留的程序是怎样的?1、公安机关在执行拘留时,必须向被拘留人出示拘留证。拘留证是公安机关执行拘留的凭证。拘留证应当写明被拘留人的姓名、案由等,并盖有执行拘留的公安机关印章。对抗拒拘留的人,执行拘留的人员可以采取适当的强制方法,必要时可使用戒具。2、公安机关拘留人以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3、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对需要逮捕而证据还不充足的,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三、行政拘留的管辖地怎么确定?根据规定,行政处罚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县级以下(不包括县级)的行政机关如果没有法律、行政法规的另行规定或根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的依法委托,不得享有、行使行政处罚管辖权。两个以上依法享有行政处罚权的实施机关如对同一行政违法案件都有管辖权,在案件管辖上发生争议,双方又协商不成的,应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综上所述,对于违法的个人,行政拘留除了罚款、警告外,还能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期限一般分为两个档次,五日到十日,或者十五日以下。被拘留后,违法当事人会被关押在就近的拘留所。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其针对是违法个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买卖合同到期未续签是自动解除了吗?
      买卖合同到期未续签是自动解除了吗不是的,如果合同到期不续签或不继续履行的情况下,是合同终止而不是解除。买卖合同解除的法定条件是什么(1)因不可抗......


·残疾赔偿金伤残等级不同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残疾赔偿金伤残等级不同的赔偿标准是什么?残疾赔偿金伤残等级不同的赔偿标准是不同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第33条第1项从工伤保险基金按......


·作为隐名股东的权利有哪些
      隐名股东的权利有哪些第一,认可隐名股东的投资收益。第二,对于显名股东的无权处分,适用善意取得制度。第三,对显名股东无权处分的追偿权。二、隐名......


·一、平常称呼中的岗位职务区别是什么?
      一、平常称呼中的岗位职务区别是什么?岗位即具体位置,它是指在一个特定的企业组织中、在一个特定的时间内、由一个特定的人所担负的一个或数个任务所......


·工伤认定没有来单位叫回去上班怎么办?
      职工因为工作原因,发生骨折的,应该尽快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从发起申请到出具鉴定结果,总是要花费一定时间的,最长可以是两个月。这段期限内,职......


·暂停公司债券上市的条件有哪些
      公司的经营离不开现金流,无论公司是处在发展扩张期,还是面临倒闭的亏损期,现金的注入才是企业生存的根本,而融资的方式只有内源融资与外源融资,债......


·一、交通事故人伤修车先付吗?
      一、交通事故人伤修车先付吗?可以和对方协商,有对方支付;也可以自己先行垫付,事后凭票据向对方主张赔偿。按正常程序是需要自己垫付的。对方愿意......


·一、房租到期房东不让续租合法吗?
      一、房租到期房东不让续租合法吗?租房合同到了,协议无效了,可以跟房东协商。(一):租房正规过程1、双方签订租赁合同2、房主查看房客身份证......


·诉讼时效的中断情形包括哪些
      诉讼时效的中断情形包括哪些1、提起诉讼或仲裁。指权利人提起民事诉讼或仲裁,请求法院或仲裁庭保护其权利的行为。同时应注意,权利人起诉后又撤诉的应......


·拖欠加班工资出勤工资岗位工资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拖欠加班工资出勤工资岗位工资的法律后果是什么?《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


·合伙债务该怎么清偿,退伙了还要承担对合伙债务吗
      合伙债务该怎么清偿,退伙了还要承担对合伙债务吗一、合伙债务该怎么清偿合伙人对于合伙企业债务的清偿属于补充性责任,即只有当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