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打架被拘留十天有案底吗

打架被拘留十天有案底吗?一般不会,除非该治安案件被转为刑事案件。行政拘留是一种重要的也是常见的行政处罚的种类。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二、打架斗殴的行政处罚(治安处罚)是怎么样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你们这属于是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行为,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三、打架斗殴会犯什么罪?要看打架斗殴犯什么罪,则要看具体行为性质:1、如果仅仅是故意伤害性质,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犯罪,如果致人轻伤以上的,涉嫌“故意伤害罪”;2、如果是随意殴打他人的性质,属于“扰乱公共秩序”犯罪,如果致人轻微伤以上、或者持械随意殴打他人的,涉嫌“寻衅滋事罪”;3、如果是双方聚众斗殴的,属于“扰乱公共秩序”犯罪,双方一般五人以上的,涉嫌“聚众斗殴罪”。综合上面所说的,打架被拘留只要不构成犯罪一般都会直接按十五日以下的拘留来进行处理,虽说治安处罚不会被留下案底,但对于违法的行为也会被记录,所以,对于打架侵犯他人身体的不仅要承担法律的处罚,而且还要承担他人的所有赔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商标异议答辩是什么意思?
      一、商标异议答辩是什么意思?商标异议答辩是指商标异议案的被异议人在法定期限内对异议理由以书面形式进行辩驳的法律行为。当申请注册的商标通......


·根据法律的规定怎么告非法集资?
      一个公司的开办需要很多的启动资金,不管公司的大小如何,都是如此,一旦启动资金不够就难以是公司运行,这时候就涉及到了金钱的问题,有人按照法律的......


·离婚孩子判决抚养标准
      离婚孩子判决抚养标准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一般情况下不抚养孩子的一方不需另付教育费.医疗费。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


·交通事故死亡精神损害赔偿
      交通事故最严重的情况就是造成受害人死亡,受害人家属会面临巨大的精神痛苦,事故责任人就要支付一定的费用作为家属的精神损害补偿,那么具体赔偿标准......


·一、出租车误工费如何计算?
      一、出租车误工费如何计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


·一、醉驾要不要做牢?
      一、醉驾要不要做牢?1、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1)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3)从事校车业务或者......


·行政处罚过重撤销都有哪些规定?
      行政处罚过重撤销都有哪些规定?行政处罚是我国在行政上的执法的一种手段,这类案件虽对社会造成一定的扰乱社会秩序或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但对我国......


·工资9000要交多少税?
      9000元工资应交190元的税。按照新个税标准计算,起征点调整为5000元。收入9000元减去5000元正好位于10%的档,则个税缴纳额=(9000-5000)×10%-210=190元......


·恋人之间的借条是否有效?
      恋人之间的借条是否有效?恋人之间的借条不一定有效,借条之所以有法律效力,根据我国民事法律的有关精神,需要具备以下要件:1、必须是能够证明有欠债......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有哪些《公安机关道路交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五条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


·校园暴力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校园暴力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校园暴力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1、刑事责任校园暴力可能违反《刑法》或者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于成年的孩子是有责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