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商标侵权责任可否追溯有时间限制吗?

商标侵权责任可否追溯有时间限制吗?商标侵权的责任是可以追溯同时也是有时间限制的;《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商标法》对保护商标专用权的诉讼时效未做特别规定,因此,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诉讼时效应当适用《民法通则》两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在商标等有效期间内,权利人己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侵权行为超过两年,权利人再提起诉讼的(包括侵权行为直持续进行发和超过两年中断后又实施侵权行为的情形),只要权利人提起诉讼时,侵权行为正在进行或者不超过两年,法律就应当保护。侵权行为正在实施的,应当判令停止侵权,自起诉时起向前推算两年的权利人损失应当赔偿,超过两年的损失不再受保护。二、商标侵权的行为有哪些?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行为。2、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 .这种行为在理论上也称为"反向假冒 "行为。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结合《商标法》第56条第3款的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这种形式的商标侵权行为是需要销售者主观明知为要件的。4、伪造或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须注意的是,这种侵权行为是商标标识的侵权行为,包括"制造"和"销售"两种行为。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综合上面所说的,商标侵权就是在商标拥有人不同意的情况之下而擅自的使用,对于此行为已经让当事人的权益受到损失,但对于当事人就一定要在规定的时效之内保障自己的权益,时间一过的话就可能会丧失胜诉权,所以,自己的权益就一定要自己保障。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劳动争议加班工资算法是什么?
      劳动争议加班工资算法是什么?(一)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加班费计算1、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先按同等时间安排其补休,法定节假日......


·债务纠纷起诉后对方没钱还怎么办?
      债务纠纷起诉后对方没钱还怎么办?1、暂时无力偿还的,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2、胜诉后对方拒不履行判决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其可......


·异地如何补办身份证
      到异地受理点办理,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会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


·根据相关规定如何注册集团公司?
      根据相关规定如何注册集团公司?一、根据相关规定如何注册集团公司?注册集团公司的流程如下: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2、银行开设验资户、进资金......


·宾馆转让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宾馆转让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一、宾馆转让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宾馆转让合同甲方(转让方):乙方(受让方):甲、乙双方就宾馆及其附属设施......


·安徽省青阳县蓉城镇政府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安徽省青阳县蓉城镇政府征地拆迁补偿标准青阳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青政地告字〔2015〕28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


·一、二手房过户费用有哪些?
      一、二手房过户费用有哪些1、契税:缴纳人:买方;房屋面积90平米以下(首套房):缴纳房款的1%;房屋面积在90-140平之间(首套房):缴纳房款的1.5%;房屋面......


·取保候审期间有新的证据会被批捕吗
      一、取保候审期间有新的证据会被批捕吗?取保候审期间有新的证据的情况下是会被批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逮捕的条件为:1......


·商标抢注初审通过如何提出异议?
      商标抢注初审通过如何提出异议?根据我国商标法相关规定:对商标局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有异议的,异议人应当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异议人应当向商......


·房屋无偿赠与合同怎么写?赠与不动产需要哪些材料?
      房屋无偿赠与合同怎么写?赠与不动产需要哪些材料?房屋无偿赠与合同甲方:乙方:为明确双方本次赠与房屋行为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


·醉酒驾车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醉酒驾车处罚标准是怎样的刑事处罚:(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