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通常公寓到期续费续几年

通常公寓到期续费续几年?公寓房产权到期后不需要续费,是自动续期的。房屋产权年限到期后,《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普通公寓产权70年,商务公寓产权40年,酒店式公寓产权40年。二、土地使用权续期的流程是什么?1、申请。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电子版《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3、审查。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经初审(科员)、审核(部门负责人)、复审(分管副局长),将意见连同申请材料转报局长审批。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4、决定。经审查,不符合国有土地使用权续期有关前置条件要求的,向申请者发出《不予许可决定书》并说明理由,告知申请者有依法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权利。对作出许可决定的,通知申请人到窗口签订出让合同,补缴土地出让金。三、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1、居住用地70年;2、工业用地50年;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5、仓储用地50年;6、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公寓房的产权年限从70年到40年不等,哪怕就是酒店式公寓房,不会因为土地使用权到期了,政府部门就直接把公寓房全部都给拆迁了。对于土地使用权的续期续费问题,我们建议使用权人自己到当地的国土部门去查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广西交通事故伤残精神抚慰金有具体标准吗?
      一、广西交通事故伤残精神抚慰金有具体标准吗?广西交通事故伤残精神抚慰金并没有具体标准。只能依据现实情况由法官依据自由裁量权在一个类似客观合......


·如果有人欠钱不还没有单据该怎么办
      如果有人欠钱不还没有单据该怎么办一、如果有人欠钱不还没有单据该怎么办?有人欠钱不还没有单据的应该搜集其他可以证明债务债权关系的证据向法院起......


·车祸60周岁残疾赔偿金怎么计算?
      车祸60周岁残疾赔偿金怎么计算?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


·一、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一、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约定条款有哪些目前,绝......


·一、买房合同霸王条款有哪些?
      一、买房合同霸王条款有哪些?买房合同霸王条款有:开发商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构成显......


·可撤销合同的几种情形2023
      可撤销合同的几种情形2023一、可撤销合同的几种情形现行法律可撤销情形可总结为:1、基于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2、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


·代位权的诉讼效果是怎样的
      代位权的诉讼效果是怎样的一、什么是代位权?代位权诉讼作为一种有效的债的保全措施,即:“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


·上海涉黄主播能取保候审吗
      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取保候。不符合条件的不能取保候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


·移送管辖的时间要求是怎样的?
      移送管辖的时间要求是怎样的?移送管辖一般多长时间到新法院的这个问题法律上没有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


·根据司法解释等有关规定
      根据司法解释等有关规定,父母离婚时,子女的抚养归属问题区分以下情况分别处理:1.哺乳期内的子女虽然在实际生活中婴儿哺乳期因人而异,由于《子女抚......


·委托合同终止的一般原因是什么
      委托合同终止的一般原因是什么委托合同终止的原因包括一般原因和特殊原因。一般原因是指一般合同所通存的终止原因。如委托事务处理完毕、委托合同履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