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股东资金来源情况说明怎么写?

股东资金来源情况说明怎么写?股东资金来源情况说明中应该对参与本次股权合作的资金系自有或自筹资金进行说明,并对资金来源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相关监管规定和要求进行承诺即可。而股东出资证明书中应载明公司名称、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出资证明书一式两份,股东和公司各持一份。资金来源是“资金运用”的对称。指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或其他经济组织等所拥有的资金从一定渠道取得或形成的来源。如工业企业国家拨入的基金,银行借款,应付购货款,专用基金等。为了反映和监督各项资金来源的增减变动和结余,要设置一系列资金来源帐户,并把一定日期的资金来源帐户的余额按规定项目列入资金平衡表的资金来源
  方。在实际工作中资金来源有时亦称“负债”。有限责任公司不同于股份有限公司,其全部资本并不分为股份,但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也有自己的出资额。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记载股东出资的法律文书就是出资证明书,有的学者也主张称为“股单”。二、出资证明书的主要特征1、出资证明书为非股权证券。即股东所享有的股东权并非由出资证明书所创设,股东所享有的股东权来源于股东的出资,出资证明书只是记载和反映股东出资的客观状况,因此,它与设定权利的股权证券不同。2、出资证明书为要式证券。即出资证明书的制作和记载事项必须按照法定的方式进行。3、出资证明书为有价证券。出资证明书是股东享有股东权的重要凭证。但是,出资证明书与股票不同,股票是可流通的有价证券,而出资证明书则为不流通的有价证券或者是称为流通受到严格限制的有价证券。4、出资证明书为有限责任公司所特有。该特有相对于股份有限公司来讲的,股份有限公司表现股东权益的凭证称为股票,而不称为出资证明书。5、出资证明书是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签发的证明股东权益的凭证。公司未成立之前不能向公司的股东签发。综上,一个公司的资金支持基本上都是来自于出资的股东,但是公司想要合法地运营下去就必须要保证股东的资金是合法来源的,否则就极易造成被发现资金违法而影响公司其他利益人的权益,所以股东的资金说明将成为其获得股权的重要依据。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财产继承顺序及分配夫妻离婚规定是什么?
      财产继承顺序及分配夫妻离婚规定是什么?我国《继承法》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


·湖里区工伤认定指的是什么?
      湖里区工伤认定指的是什么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工伤认定书没下来之前可不可以辞职?
      工伤是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所受到的伤害,这种伤害与劳动者所从事的工作直接相关。当劳动者因公受到伤害时,难免会对此进行考虑。既然从事这项工作会受......


·一、交通事故没评上伤残能给误工费么?
      一、交通事故没评上伤残能给误工费么?交通事故没评上伤残能给误工费的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19条 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


·在我国劳动合同没有写明工资加班工资怎么算
      房贷,车贷,还有就是来自于家庭生活的压力,导致有一部分人员在劳动关系当中摒弃了相关的原则。例如,明知劳动合同当中根本就没有写明自己的工资却也......


·一、离婚后还住在一起财产分割办法是什么?
      一、离婚后还住在一起财产分割办法是什么?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相关条款,共同财产即指夫妻共同财产,其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


·姓名权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
      姓名权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1、改名权又称姓名变更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依法改变自己姓或名的权利,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都是允许的,权利人可......


·云南贩毒2023抓的人需要承担的法律处罚标准是什么
      一、云南贩毒抓的人需要承担的法律处罚标准是什么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


·一、根据法律规定离异遗产继承权吗?
      一、根据法律规定离异遗产继承权吗?根据法律规定是存在离异遗产继承权的,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


·犯罪中止结果怎么判罚?
      犯罪中止结果怎么判罚?《刑法》第24条第2款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根据本款规定,对中止犯的......


·消费者的知情权都包括了哪些
      消费者的知情权都包括了哪些一、消费者的知情权都包括了哪些消费者的知情权,是指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