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公司债法律服务合同的内容是什么?

公司债法律服务合同的内容是什么?
  
  一、公司债法律服务合同的内容是什么?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等法律法规及《重庆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重庆市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规定,甲方就本合同所涉民事法律事务委托乙方提供法律服务。甲、乙双方经协商,订立下列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 等律师为甲方因 就贷款纠纷案在下列第1、2、3 项程序中提供法律服务,担任代理人:
  
  1.一审;
  
  2.二审;
  
  3.执行;
  
  第二条 委托权限为一般授权。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真实、完整、客观地向乙方律师介绍本合同所涉民事法律事务的有关情况,并提供有关的资料,不得隐瞒虚构。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办案。
  
  3.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金额和支付方式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差旅费。
  
  4.甲方认为乙方指派律师在服务过程中不负责任或不适合办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但甲方应向乙方说明要求更换律师的具体理由。
  
  5.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师进行违法活动。
  
  6.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律师服务费、差旅费。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了解案情,根据案情的需要调查取证。
  
  2.分析案情,确定代理思路及办案策略。
  
  3.代理出庭参与诉讼,依法提出有利于甲方的证据或意见。
  
  4.在委托过程中,对涉及与本案有关的活动向甲方提供法律意见;若为特别授权代理,应遵循有利于甲方利益的原则谨慎行事。
  
  5.乙方律师应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泄露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所知悉的当事人的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非因法律规定或当事人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6.乙方律师不得私自向甲方收取费用。
  
  7.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律师服务费、差旅费。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师服务费、差旅费不予退还,甲方尚未支付律师服务费、差旅费的,乙方有权继续追讨。
  
  8.乙方同意并保证,一旦出现甲方认为乙方指派律师在服务过程中不负责任或不适合办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时,乙方在收到甲方正式投诉及核实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另行推荐候选律师,经甲方确认后,立即另行指派律师予以接替,以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
  
  第五条 律师服务费、差旅费和其他费用的约定:
  
  1.律师服务费
  
  甲方按起诉时借款人 欠款本息 元(大写:)之%的标准即元(大写: )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
  
  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将上述律师服务费支付到乙方银行帐户:
  
  户 名:
  
  开户行:
  
  帐 号:
  
  乙方律师在区办理甲方委托事务,乙方律师自行承担差旅费。
  
  乙方律师如需到以上区域外进行与甲方相关的工作,乙方律师差旅费由甲方承担,但需按甲方标准进行据实报销。
  
  2. 乙方律师在办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过程中发生的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公告费、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及应由甲方支付的其他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3. 除非乙方书面同意,因甲方未按照约定足额付清上述费用,导致乙方律师不履行或未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共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执行完毕时止。本合同有效期届满,如甲方需委托乙方继续提供法律服务,双方应另行订立合同。
  
  第八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纠纷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请乙方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或律师协会调解处理,也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本合同壹式贰份,甲方持壹份,乙方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以上就是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的法律服务合同的具体内容,在司法实践中,律师应当根据自己对法律适用的了解,向公司提出合理的辩护意见,其目的在于对相关情况进行合法的认定,以达到利于本方当事人的判决的目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过错推定原则举证责任倒置吗
      过错推定原则举证责任倒置吗?众所周知,在我国的司法诉讼程序中有着有关过错推定原则和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但很少有人清楚它们之间的关系。针对过错推......


·工伤不属于法院审理的纠纷吗
      工伤不属于法院审理的纠纷吗?工伤纠纷也属于法院审理的范围,但工伤赔偿问题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


·怎么算婚前财产
      婚前财产,即夫妻一方婚前所有的财产。关于婚前财产的界定,以结婚登记的具体时间作为时间界点划分。结婚前已实际取得的财产,如夫妻一方婚前取得的劳......


·城管对占道的罚款是多少
      需要看案情。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城管条例的规定,具体罚款金额根据实际违法行为的程度认定。一般占道经营由市政工......


·个人转让专利权过程中获得的违约金是否需要缴税
      一、个人转让专利权过程中获得的违约金是否需要缴税?需要,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股权成功转让后,转让方个人因受让方个人未按规定期限......


·犯故意伤害罪怎么判?未成年犯此罪判刑标准?
      我国《刑法》中对各种犯罪行为都有详细规定刑事责任,公民实施了犯罪行为,就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通俗点说,也就会被判刑。就故意伤害的犯罪行为来......


·合同签署日期和生效日期是一样的吗?
      合同签署日期和生效日期是一样的吗?合同订立日期和生效日期一般都是一个时间,如遇特殊情况下,两者不一致。1、合同订立日期和生效日期一般都是一个时......


·专利国际申请在中国的效力终止
      专利国际申请人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办理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手续,或者在规定办理专利国际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期限届满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国际申请......


·企业法律顾问每年的收费标准是什么?
      企业法律顾问每年的收费标准是什么?收多少钱?法律顾问是一个公司应该具备的,凡是一个对公司发展规模有更长远打算、对公司有明确规划的都会在公司......


·欠钱不还法院判了后欠条丢了怎么办?
      欠钱不还法院判了后欠条丢了怎么办?欠钱不还法院判了后欠条丢了可以凭借着法院的判决书就可以要求对方清偿债务。判决书就可以当作欠条来使用,并且判......


·离婚协议书啥时候生效
      协议离婚的夫妻一定要先就离婚的相关事项进行协商,然后再将协商一致的内容以书面形式固定下来,其实就是要求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书。但这个离婚协议书......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