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股东怎样抽走注册资本款

股东怎样抽走注册资本款?1、股东之间转让股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2、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二、股东违法抽逃出资的处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三、抽逃出资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给公司、股东、债权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累计数额在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致使公司资不抵债或者无法正常经营的;(2)公司发起人、股东合谋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3)因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4)利用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所得资金进行违法活动的。成为公司股东以后就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跟义务,股东不可以在公司经营比较困难的情况下就随便抽走注册资本款,即便是自己想要退股,那也得召开股东大会,按照公司章程和法律规定转让股权,而不是自己抽走注册资本款。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丧偶后公婆孩子抚养费如何确定?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于孩子,父母有抚养的义务,对于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在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后,也需要赡养夫妻另一方的父母。但是人有祸兮旦......


·不同意调岗可以赔偿吗?
      不同意调岗可以赔偿吗?不同意调岗可以赔偿吗?在社会经济发展趋势不断转型更新的情况下,企业如果不紧跟市场变化和客户需求,加快技术和产品的升......


·国家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国家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如果国家征收了农民的土地,是要给农民一定的补偿的,至于补偿的标准我国也是有相关规定的,但是很......


·合伙人实缴财产分配纠纷的起诉流程是什么
      合伙人实缴财产分配纠纷的起诉流程是什么?1、递交诉讼状2、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


·一、租售同权包括商用房吗?
      一、租售同权包括商用房吗?租售同权是不包括商业用房的,要知道商业用房就是指承租的商店,菜店,理发店,旅社等专门从事商业服务所用的房屋,租售同权......


·贩毒没有证据能定罪吗?
      贩毒没有证据能定罪吗?贩毒没有证据不能定罪,因为不论在任何情况之下,法院进行审理的时候都需要看证据,如果证据不足的话,千万是不能够进行定罪的,......


·开设赌场罪的情节严重是指什么
      开设赌场罪的情节严重是指什么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抽头渔利......


·一、遗嘱公证办证程序是怎样的?
      一、遗嘱公证办证程序是怎样的?遗嘱公证办证程序如下:(一)申请遗嘱公证1、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有哪些?
      在我国,刑法是最重要的法律之一,相信没有刑法就没有现在社会的安定与和谐。刑法规范了人们的行为,起到了促进社会公平的作用。当然刑事案件的办理也......


·一、公民购买回迁房能贷款吗?
      一、公民购买回迁房能贷款吗?公民购买回迁房能贷款,在银行办理回迁房的房屋按揭贷款的时候,实际上是将可以上市交易的房屋抵押给了银行,所以个人住......


·确认抚养权纠纷案件的注意事项有什么
      确认抚养权纠纷案件的注意事项有什么确认抚养权纠纷案件的注意事项一般有:1、抚养权的确定以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为原则。2、要将抚养费明确。......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