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解除劳务合同怎么赔钱?

解除劳务合同怎么赔钱?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2、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情况,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可以按照上述规定来支付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拒不支付相关赔偿的,劳动者可以向法院进行起诉,并要求按照法律规定来判决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老师收学生手机犯法吗?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老师收学生手机犯法吗?老师没收学生手机是否犯法手机是学生的合法财产,学生对于该手机拥有完全的所有权。但是老师没收的行为是否违......


·企业改制重组的方案该怎么制定?
      企业改制重组的方案该怎么制定?(一)改制企业基本情况1、企业简况,包括:(1)企业名称;(2)企业住所;(3)法定代表人;(4)经营范围;(5)注册资金;(6)主......


·民事诉讼立案费用是什么
      民事诉讼立案费用是什么在我们进行民事诉讼的过程中,民事诉讼立案费用,是一种必要的费用,但是对于它的缴纳标准是有规定的。那么,您对民事诉讼......


·酒驾取保候审期间可以去外地吗
      酒驾取保候审期间可以去外地吗1、醉驾取保候审的有正当理由可以去外地,但要经有关部门批准。在取保候审执行期间,被取保候审人有正当理由需要离开所居......


·可以减轻或免除侵权人责任的情况有几种
      可以减轻或免除侵权人责任的情况有几种1.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2.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3.损......


·提起行政赔偿请求的要件有哪些
      提起行政赔偿请求的要件有哪些?行政赔偿指国家的行政机关给我国公民带来一定的损失,从而进行赔偿的规定。近年来与行政赔偿有关的问题越来越多,也越来......


·征地补偿安置有什么原则
      征地补偿安置有什么原则不管是对土地进行拆迁,还是需要拆迁房屋的,对被拆迁人都是要做出合理的补偿安置的。而具体在征地补偿安置中涉及到一定的原则......


·最新出轨离婚财产分割是什么样的
      我们生活中都知道离婚必然涉及财产分割问题,婚姻法司法解释法出台后,对婚后财产分割有了更明确的规定。根据新婚姻法司法解释,2017离婚财产分割最新......


·国土土地使用证过户评估费要多少?
      国土土地使用证过户评估费要多少(1)契税;90平方米以下首次购房的按1%缴纳;90—140平方米按房价1.5%缴纳;140平方米以上按房价3%缴纳(2)营业税:房屋产权......


·社会抚养费怎样计算
      社会抚养费怎样计算(一)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征收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社会抚养费。但生育时已达到法定婚龄,并在被告知征收后3个月内......


·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的具体规定有哪些?与实缴制有什么区别?
      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的具体规定有哪些?与实缴制有什么区别?社会中大大小小的注册公司不少,但是您是否知道,要成立公司,除了需要有一定的注册资金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