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关于版权的保护每年要好多钱

关于版权的保护每年要好多钱
  
  一、关于版权的保护每年要好多钱
  
  版权也就是著作权。目前在我国,申请作品著作权费用为:官方的费用是300元,如果是过个著作权人同时申请一个软件著作权,需要副本的话每个副本50元。是一次性的费用,不需要每年交费,可以自己办理或者找代理公司办理,自己办理的话付上面的官费就可以了。
  
  二、著作权受到的限制有什么
  
  著作权的时间限制,是指著作权受法律保护的时间界限。具体来说,时间限制是对著作财产权和著作人身权中的发表权的限制,而著作人身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没有时间限制。在著作权的保护期限内,著作权人享有相对完全的著作权。
  
  《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三)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视节目或者新闻纪录影片中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已经发表的社论、评论员文章;
  
  (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六)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七)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八)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九)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
  
  (十)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十一)将已经发表的汉族文字作品翻译成少数 民族文字在国内出版发行;
  
  (十二)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以上规定适用于对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的限制。
  
  版权登记能够帮助著作权人确定和眀确版权的归属,避免今后因为权利归属问题发生纠纷。进行版权登记有利于作品、软件的许可、转让,有利于作品、软件的传播和经济价值的实现。在授权或转让时,登记的内容可以作为拥有权利的证明。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起诉离婚条件是什么 程序是怎么样
      起诉离婚条件是什么程序是怎么样夫妻双方离婚时可选择协议离婚,但也有很多情况下会选择起诉离婚,起诉离婚也叫诉讼离婚,那么当事人起诉离婚的需要......


·知识产权犯罪的侦查措施有哪些
      知识产权犯罪的侦查措施有哪些?1、讯问犯罪嫌疑人。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可以依法传唤其到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其住处进行......


·民法典119条的内容是什么?
      民法典119条的内容是什么?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总则》同时废止。签署合同,是非常普遍的民事法律行为,只有具备一定条件,合同才......


·在实务中可能会出现公司因某些事项需要将员工辞退的行为
      在实务中可能会出现公司因某些事项需要将员工辞退的行为,我国法律规定,公司在辞退员工时,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否则,将会给员工造成损失,就需......


·合同违约要赔偿哪些
      合同违约要赔偿哪些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方或双方违约的情况,既然有违约行为,那么就需要对守约方作出赔偿,但这个合同违约要赔偿哪些呢......


·出让土地使用年限是多长时间?
      出让土地使用年限是多长时间?在现代这个社会,我国的经济高速发展,每个人的生活相比较以前来说都变好了,在农村,有很多闲置的土地会被他人承包进行......


·合同违约金条款怎么规定的
      合同违约金条款怎么规定的对于违约金,相信我们都熟悉,一般情况下,每个合同里都会有关于合同违约金条款项的具体描述,合同违约金条款关系到签订合同......


·一、交通事故受伤误工期计算是怎样的?
      一、交通事故受伤误工期计算是怎样的?交通事故多处受伤误工期计算,是从该受伤的员工接受治疗时开始算起,并且一直到该员工完全恢复,能够正常工作和生......


·财产所有权的侵权行为后果是什么?
      财产所有权的侵权行为后果是什么一、财产所有权的侵权行为后果是什么财产侵权行为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就是要求侵权人进行民事赔偿并且停止财产侵权行......


·撞了酒驾的人怎么办
      撞了酒驾的人应当报警处理。由交警认定责任划分,根据责任划分赔偿。《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


·刑法中如何规定非法采集血液事故罪既遂量刑标准?
      刑法中如何规定非法采集血液事故罪既遂量刑标准?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