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解除破产保护的解决办法是什么

解除破产保护的解决办法是什么
  
  公司在申请破产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保护,提出破产保护的债务人要确定破产重组方案,还款的期限以及方式等。有时因为特殊原因我们会面临解除破产保护的情况,解除破产保护之后该怎么办?由的我们来为您详细解答。
  
  一、解除破产保护
  
  破产保护是指不管债务人是否有偿付能力,当债务人自愿向法院提出或债权人强制向法院提出破产重组申请后,债务人要提出一个破产重组方案,就债务偿还的期限、方式以及可能减损某些债权人和股东的利益作出安排。这个方案要给予其一定的时间提出,然后经过债权人通过,经过法院确认,债务人可以继续营业。但如果申请破产保护的公司解除破产保护,最后还是要破产清算。
  
  二、申请破产保护需要的材料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申请(被申请)破产的债务人应当具备法人资格,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合伙组织、农村承包经营户不具备破产主体资格.国有企业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时,应当提交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破产的文件;其他企业应当提供其开办人或者股东会议决定企业破产的文件.
  
  债务人申请破产,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
  
  1、书面破产申请;
  
  2、企业主体资格证明;
  
  3、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
  
  4、企业职工情况和安置预案;
  
  5、企业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并附审计报告;
  
  6、企业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明细表,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企业投资情况等;
  
  7、企业在金融机构开设帐户的详细情况,包括开户审批材料、帐号、资金等;
  
  8、企业债权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务人名称、住所、债务数额、发生时间和催讨偿还情况;
  
  9、企业债务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权人名称、住所、债权数额、发生时间;
  
  10、企业涉及的担保情况;
  
  11、企业已发生的诉讼情况;
  
  12、人民法院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
  
  (1)债权发生的事实与证据;
  
  (2)债权性质、数额、有无担保,并附证据;
  
  (3)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证据.
  
  三、申请破产保护应注意的问题
  
  1、要纠正企业破产就是逃避债务的错误观念
  
  2、作好企业破产前的清算工作
  
  3、企业职工安置预案应依法作出
  
  4、依法作好破产清算工作
  
  公司在解除破产保护后还会按照原来的程序进行破产清算,我们要进行解除之前应该考虑周全,本文中为您解释了申请破产保护需要的材料以及需要注意的问题,破产保护的法律规定有很多个人想要通过一篇文章来了解透彻几乎不可能。如果在遇到此情况时我们可以去聘请您所在地方的的律师来为您全权办理以防止由于一些细节上处理不当而导致您的权益受到侵犯。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因为疫情花呗不推迟还款吗?
      因为疫情花呗不推迟还款吗?因为疫情花呗推迟还款,因疫情原因,银行贷款是否可以推迟偿还,应当根据实际原因而定,只有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


·有孩子怎么办离婚手续?
      有孩子怎么办离婚手续?一、有孩子怎么办离婚手续?不管是有孩子的夫妻,还是没有孩子的夫妻,离婚的方式主要是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离婚......


·一些读者可能会非常了解当一个员工受伤的时候需要做工伤鉴定
      一些读者可能会非常了解当一个员工受伤的时候需要做工伤鉴定,是有一定的机构进行承接的,那么今天我们一起来讲述一下武汉工伤伤残鉴定机构都有哪些地......


·起诉离婚调解一方不到要怎么办?
      目前我国离婚夫妻主要采取的协议离婚;但起诉离婚因为具有较远的传统,也一直为人们所采用。可是,仍然有很多人对于起诉离婚调解程序的相关内容都不太......


·有犯罪记录能办房贷吗
      可以。办房贷不需要开无犯罪记录证明。单位如果不去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查询信息的话是不会知道的,一般单位也不会这么做的。银行审批贷款时会向单位核......


·顾客在店里摔伤店家有责任吗
      顾客在店里摔伤店家有责任吗一、顾客在店里摔伤店家有责任吗如果客人在店里摔伤或夹伤,是客人自己责任,店里也尽到应该做到的义务,店里就免责,可以......


·女员工怀孕了可以随时辞职吗?
      女员工怀孕了可以随时辞职吗劳动者主动辞职的与是否怀孕无关,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


·合同无效,承包人请求实际施工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管理费的,是否应予支持?
      转包合同、违法分包合同及借用资质合同均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属于无效合同。前述合同关于实际施工人向承包人或者出借资质的企业支付管理费的约定,......


·注册资本多少对企业有影响吗?
      注册资本多少对企业有影响吗?注册资本多少对企业有影响,因为公司的很多的税费的话,它都是按照公司的注册资本来进行一个缴纳的,所以实际上对于他们的......


·单方型聚众斗殴罪是如何处罚的
      什么是单方型聚众斗殴罪呢?这其实就是指在聚众斗殴的当事人中,一方人数较多,而一方人数较少的情况,即一方人数不足3人。即使是这样的情况,在构成了......


·偷税漏税对会计人员的处罚是什么?
      偷税漏税对会计人员的处罚是什么?1、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数额巨大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