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处理?

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处理?
  
  一、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处理?
  
  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通过事先通知等相关的履行正规的辞退的手续,那么用人单位就不需要进行赔偿。具体流程如下所述。
  
  (一)事先通知工会
  
  《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规定在可以裁员的4种情形下,用人单位需提前三十天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职工意见后,上报劳动部门,即工会对用人单位裁员有知情权和建议权。第43条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若用人单位违法或违约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在研究工会的意见后,要将处理的结果书面通知工会,即工会对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有共决权,在不合法或不合理时有权否定,且对再处理结果的进一步的知情权。
  
  (二)通知劳动者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出具书面通知且送达劳动者,否则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不生效。
  
  (三)用人单位内部的程序
  
  用人单位在用工管理中,针对劳动者违规、工作失误并造成重大损害等情况,必须收集相关证据证明和确认客观事实,且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让其确认或提出异议。在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之前必须收集充分的证据,在此以如何证明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为例,阐述举证要求。
  
  现实生活中此类案件情况千差万别,因此违规证据各不相同,不可能公式般的套用。通常下列形式的资料可作为证据:
  
  (1)员工的“检讨书”、“求情书”、“申辩书”、“违反纪律情况说明”等等;
  
  (2)有员工本人签字的违记录、处罚通知书等;
  
  (3)其他员工及知情者的证词;
  
  (4)有关事件涉及的物证(如被损坏的生产设备,如物证不方便保留,则拍摄清楚的照片,同时照片上还应当显示时间年月日时);
  
  (5)有关视听资料(如当事人陈述事件的录音、录像);
  
  (6)政府有关部门的处理意见、处理记录及证明等。书面证据是最有力的证据,尤其是有违反纪律员工签字的书面证据,应尽收集和保留。
  
  2、收集证据的方法:
  
  (1)建立日常书面行文制度和档案保管制度;
  
  (2)对“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的员工的违反纪律行为,应注意平时记录在案;
  
  (3)对有违法行为(如赌博、盗窃、打架、吸毒等)的员工,可以要求政府有关部门处理,政府有关部门的处理结论或者记录,就是有力的证据。
  
  (四)特殊程序
  
  特殊程序因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条件不同而有所区别。如员工因不能胜任原来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时必须事先为劳动者另行安排工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时,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前,必须为劳动者培训或调岗;情势变更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前,必须先与劳动者协商变更劳动合同等等。
  
  (五)后义务程序
  
  用人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为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合同或离职的证明,并有义务在15天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材料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二、法律规定是什么?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以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如果说要对于劳动者进行辞退的话,他们必须要提前的通知劳动者,让他们有一个心理方面的准备,并且可以写快速的找到下一个工作单位,这对劳动者也是一种负责的态度,否则违法辞退的话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私营企业属于有限公司吗
      私营企业属于有限公司吗一、什么是私营企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1998年8月28日,国统字〔1998〕......


·如何规定无抚养权的子女继承权?
      如何规定无抚养权的子女继承权?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的话,根据规定,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所以继母作为配偶有法定继承权的。至于具体......


·两个人没有结婚证可以办房产证吗?
      两个人没有结婚证可以办房产证吗?可以的,没办结婚证,房产证也可以添加两个人名字的,作为双方共同房产。房地产权证是一人一证,第一业主即共同购买人......


·离婚协议探视权怎么写?
      在现实生活中,孩子是父母的希望和未来,是家庭的重要一员,在夫妻感情散尽,婚姻关系破裂时,证明着男女双方已无夫妻权利与义务关系。但孩子始终是父......


·诉讼时效中断的具体情形有哪些
      诉讼时效中断的具体情形有哪些(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


·房屋永久居住权是否可以买卖
      房屋永久居住权是否可以买卖一、房屋永久居住权是否可以买卖?房屋永久居住权不可以买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三百六......


·什么是并处罚金 罚金的数额怎么确定
      罚金属于刑罚中附加刑的一种,而在具体适用的时候既可以独立适用也可以附加适用,其中附加适用其实也就是在判处主刑的同时并处罚金。那按照法律中的规......


·酒驾和醉驾区分主要在哪里
      酒驾和醉驾区分主要在哪里驾驶人员血液、呼气中的酒精含量不同。酒驾:驾驶人员每100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毫克,小于80豪克。醉驾:驾......


·开发商会提前交房吗?开发商会提前交房吗?
      开发商会提前交房吗?开发商会提前交房吗?建筑封顶以后,电梯-水电-门窗-内部公共区域-外部公共区域-实测面积-抹灰-外立面清洗还有很多工作要做,这个......


·一、离婚第一次开庭会问财产情况么?
      一、离婚第一次开庭会问财产情况么?如果原告的诉讼请求涉及到财产分割第1次开庭时就会询问财产情况,第1次开庭时,法官有可能会询问的问题包括:1、法......


·检察院同意批捕意见,多久就会出结果?
      一、检察院同意批捕意见,多久就会出结果?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检察院要在公安机关提请逮捕7日内作出批捕或者不批捕的决定。这个时间是法律严格规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