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缓刑期间住院医保可以用吗?

缓刑期间住院医保可以用吗?缓刑期间住院医保是不可以 用的,参保人员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在服刑期间终止医疗保险关系,不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缴纳医疗保险费,不累计计算缴费年限;服刑期满释放或假释后,凭相关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续保手续,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并可接续服刑前的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刑满释放或假释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年限按实际缴费年限计算。二、缓刑的条件(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缓刑的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特点,决定了缓刑的适用对象只能是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而罪行的轻重是与犯罪人被判处的刑罚轻重相适应的。我国刑法典之所以将缓刑的适用对象规定为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就是因为这些犯罪分子的罪行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相反,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因其罪行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而未被列为适用缓刑的对象。(2)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这是适用缓刑的根本条件。也即有些犯罪分子虽然被判处拘役或短期有期徒刑,但是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不能表明不予关押也不致再危害社会,不能宣告缓刑。但必须注意的是,由于犯罪人尚未适用缓刑,因而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只能是审判人员的一种推测或预先判断,这种推测或判断的根据,依法只能是犯罪情节较轻、犯罪人悔罪表现较好。(3)犯罪分子不是累犯。累犯屡教不改、主观恶性较深,有再犯之虞,适用缓刑难以防止其再犯新罪。所以,即使累犯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不能适用缓刑。对于犯罪分子被判处缓刑的,显然是需要符合相关条件规定的,涉及到造成了严重的犯罪事实的,是不可以适用于缓刑的,一般可以对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人员进行缓刑处理,但由于缓刑期间属于刑事处罚,不可以办理医保。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法律规定代驾违章扣分怎么处理?
      法律规定代驾违章扣分怎么处理?代驾服务的兴起为喝酒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开车的车主带来了便利,代驾成为了当前社会的热潮。但是代驾司机在行驶过程中一......


·发生交通事故后
      发生交通事故后,非紧急情况下,一般不要自行垫付医药费。因为如果垫付了,则要保存好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关收款凭证和诊疗证明,以此向保险公司和当事人......


·无权处分人占有改定的行为是有效的吗?
      无权处分人占有改定的行为是有效的吗?无权处分人占有改定的行为是无效的,占有改定通过让与财产的物权行为和约定占有的债权行为形成了双重占有:出让人......


·房地产纠纷如何维权
      一、购房者未按期缴纳住房大修基金应承担迟延办理房产证的责任购房者在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应积极、主动履行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的应尽......


·关于房屋转租有什么规定
      关于房屋转租有什么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对租赁物转租】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


·在生活中,酒驾后发生交通事故的事件屡见不鲜,为了遏制这种酒驾
      在生活中,酒驾后发生交通事故的事件屡见不鲜,为了遏制这种酒驾交通事故的发生率,在处罚上也越来越严厉,那醉酒发生交通事故是怎样划分责任,这个您......


·借条的起诉时效是多长时间
      借条的起诉时效是多长时间在民间借贷发生后,债权人一定要依据借条及时主张债权,因为我国法律规定了诉讼时效制度。这也就是说,如果债权人怠于行使到......


·车祸误工费起诉可以吗?
      车祸误工费起诉可以吗?我们可以在赔偿的项目中增加这项赔偿,但是法院不会支持,只有营运的车辆可以获得误工费。二、误工费的计算依据误工费是经......


·专利申请强制许可的程序是什么
      专利申请强制许可的程序是什么1、申请人必须向中国专利局提出请求,申请专利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向中国专利局提交一份《强制许可请求书》......


·周六和周日加班怎么样工资
      周六和周日加班怎么样工资周六周日加班工资标准周六周日应该休息而加班的,属于休息日加班,单位应该支付200%的加班工资。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


·商标行政复议费用是怎样的
      商标行政复议费用是怎样的?商标,简单来解释就是我们您在一件商品或包装袋上经常看到的某些图案和文字,它主要是为了区别其他同类商品的一种标记。......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