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土地使用证为划拨是什么意思?

土地使用证为划拨是什么意思?土地使用权划拨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土地使用权不能进行转让。二、划拨土地使用权主要特征有哪些?1、公益目的划拨土地使用权只适用于公益事业或国家重点工程项目。对此《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3条明确只有下列建设用地才可以适用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1)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2)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从上述规定来看,在制度设计上,我国已经将划拨土地使用权定位在公益事业和国家重点工程建设上。2、行政行为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3、无偿性划拨土地使用权直接由政府的批准行为产生,在交纳征用补偿安置费后即可取得土地使用权,不需要向国家交纳出让金和签订任何合同。只是需要进行登记以确定土地使用权的范围并表明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4、无期限性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无偿取得的或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这里所指的补偿、安置费用是指用地单位在征用集体土地或者通过行政划拨取得其他单位已经使用的划拨土地的基础上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时支付给农民或原用地单位的,不是付给国家的。土地开发利用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土地使用权的确权,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一种,应当按照上述规定的程序和法律依据来进行划拨处理,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土地管理部门来进行办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起诉离婚诉讼费是多少?
      可以说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当事人在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都是需要支付一定费用,自然协议离婚的费用要比起诉离婚的费用少很多。那究竟法律中规......


·无证驾驶多久可以去拘留所探视
      无证驾驶多久可以去拘留所探视?1、被行政拘留之后就可以去探视,《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


·退休职工丧葬费怎么办理
      带上死者的死亡通知书、火化证、死者的退休证、社保卡、身份证和死者亲属(合法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和户口本去社保局申请办理。《关于国......


·夫妻间婚内保证书是否有效
      一、婚内保证书有效么1、保证书中关于该方存在过错行为的记载,可以作为另一方主张感情破裂和对方存在过错的直接证据,在离婚诉讼中具有重要的证明效力......


·企业拆迁安置费怎么计算的?
      企业拆迁安置费怎么计算的?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


·知识产权案件级别管辖法院是怎么规定的
      知识产权案件级别管辖法院是怎么规定的一、知识产权案件级别管辖法院是怎么规定的?1、一般专利纠纷第一审案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


·网络诈骗案立案需要什么证据?
      网络诈骗案立案需要什么证据?一、网络诈骗案立案需要什么证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


·医疗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程序是什么
      日常生活中,发生医疗事故往往会造成比较大的影响,一时情绪激动的病人家属甚至会到医院闹事。对于医疗事故等有专业的医疗司法鉴定机构,他们所出具的......


·一、教师醉驾是否开除公职由哪里决定?
      一、教师醉驾是否开除公职由哪里决定?教师醉驾是否开除公职由其所在单位决定。公职教师属于事业单位人员,对其处分适应《教师法》、《监察法》、《......


·离婚必读20条法律知识有哪些?
      离婚必读20条法律知识有哪些??1、哪些婚姻是可撤销的婚姻?婚姻法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购车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签购车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1、车辆信息详细标明签订买车合同时,要明确约定汽车的品牌、汽车标识号码、发动机号码、汽车代码(车架号)等汽车本身应有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