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男人家外有家是重婚吗?

男人家外有家是重婚吗?
  
  一、男人家外有家是重婚吗?
  
  男人家外有家是重婚。重婚指有配偶的人与他人登记结婚,指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二是事实上重婚(法学理论上称为“事实婚”),即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可以,但必须找到重婚的确凿证据。
  
  婚外情、出轨并不会认定为重婚罪。搜集重婚罪证据具体分为两种情况:
  
  1、领了结婚证的法律婚姻。结婚登记或者伪造结婚证、与他人所生小孩出生证等直接证据。
  
  2、以夫妻名义同居但没有领结婚证的
  
  (1)对方与他人在外以夫妻名义生活的居住地的附近群众的证明;
  
  (2)婚外情一方的保证书、忏悔书等;
  
  (3)婚外情双方同进内同出的照片录像;
  
  (4)双方发的亲密短信;
  
  (5)调取居委会、村委会的证明,由居委会出具对方与他人容共同以夫妻名义生活的证明。
  
  需要注意的是,在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通常要达到一定时间,一般认为是三个月。有证据可以起诉他和三者重婚罪,目前要收集他们重婚的证据,形成有效证据链。向法院提起诉讼。如需要帮助分析后制定解决方案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需要注意的是 重婚罪立案标准
  
  有下列情形的应予立案:
  
  1、本人有配偶而又与他人结婚的;
  
  2、本人虽无配偶,专但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
  
  三、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内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容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
  
  3、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此即两个事实婚的重婚。
  
  4、与原配偶未登记而确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后又与他人登结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实婚后法律婚型。
  
  5、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综上所述,有配偶而重婚的,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应予立案,与他人没有登记结婚,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属于重婚罪。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房屋买卖合同买方违约如何撤销备案
      能够按照房屋买卖合同达成交易是每个买房、卖房者的心愿,但事实并非尽如人意,当双方达成了房屋买卖合同并至房管局备案后买方单方面违约,对于并不熟......


·在我国银行放款要不要等他项权 在我国可能办理过民间借贷的朋
      在我国银行放款要不要等他项权在我国可能办理过民间借贷的朋友都知道,如果抵押物是属于自己的房产的话,那么,正常情况下都是应该要办理他项权证的......


·离婚诉讼要交什么材料
      在我国,离婚具体区分为了登记离婚与诉讼离婚。不同的离婚方式下,当事人所需要交的材料是不同的,这点相信您都清楚。那么要是选择诉讼离婚的话,此时......


·北京离婚财产分割律师费是多少
      北京离婚财产分割律师费是多少1、计件收费(没有财产需要分割的离婚案件)目前,各地律师接手离婚案件收费不一,在北京请律师代理离婚诉讼与请律师代......


·向法院提起诉讼多长时间开庭?
      向法院提起诉讼多长时间开庭?法律都未规定具体的开庭时间,开庭到判决的时间,由主审法官决定。起诉书上交到法院后,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会在七......


·自然人借款合同生效条件的相关内容是什么
      自然人借款合同生效条件的相关内容是什么一、自然人借款合同生效条件民间借贷合同是非要式合同,它不以履行一定方式为必要。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


·授予发明专利的条件是什么
      授予发明专利的条件是什么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应具备以下的条件:(1)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


·税务注销要求债权债务风险问题如何做?
      税务注销要求债权债务风险问题如何做?公司注销前,是需要成立清算组,并递交清算报告的,公司的债权债务是需要在清算时就处理的。注销后才涉及债权债......


·湛江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湛江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国家发展经济,修建工程需要向当地征地,征地是一种常见的社会现象,会给被征地人一定的经济补偿。由于国家各地区经济环......


·办土地使用证收费标准是什么?
      一、办土地使用证收费标准是什么?1、购买的房屋用地属划拨性质需缴纳按评估价40%出让金,评估费、测绘费、登记费按不同的用地面积收取。交易服......


·绑架未遂的标准是什么
      标准如下:绑架行为没有实际控制被害人,即没有将被害人置于自己实际的支配之下,则构成绑架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