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有遗嘱按遗嘱来进行分配吗?

有遗嘱按遗嘱来进行分配吗?遗嘱内容和形式合法有效,就可以要求按遗嘱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二、法定继承如何划分继承遗产比例?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2、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各继承人可不均等分配遗产,这些特殊情况是指:(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可以多分。生活有特殊困难是指继承人因为没有独立的经济收入或其他生活来源,难以维持其起码的物质生活条件。缺乏劳动能力是指继承人因尚未成年不具备劳动能力或因年迈、疾病等原因而部分丧失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或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是指对被继承人负有法定的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继承人,为被继承人的生活提供了主要的经济来源或者提供了主要的劳务扶助。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是指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在日常生活方面处于相互紧密联系状态,彼此相互关心和照顾。(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对被继承负有法定的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在其具有履行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条件下,如果拒绝履行上述义务,那么在分配遗产时,不应分给这类继承人任何遗产,或者仅分给其极少份额的遗产。但应注意,如果被继承人因有固定收入和劳动能力,明确表示不要求其扶养的,分配遗产时,一般不应因此而影响其所应取得的遗产份额。(4)经继承人之间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在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的条件大致相当的情况下,继承人之间既可均等分配也可以协商,在达成一致同意的基础上,对被继承人的遗产进行不均等分配。综合上面所说的,遗嘱是由被继承者来进行制定,也是属于对自己财产的分配文书,只要当事人立有遗嘱,那么对于继承者们就需要按遗嘱的内容来进行分割,如果没有立遗嘱的话,那么就可以按法定的顺序来进行继承,从而同一顺位的继承者按平均的原则来进行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童工在我国的劳动市场中有着特殊的身份
      童工在我国的劳动市场中有着特殊的身份,我国对这类童工的合法权权益进行相应保护。我国规定相关的劳动者在16随意选啊算作童工,达到16岁的劳动者不算......


·案件移送检察院批捕需要通知家属吗?
      一、案件移送检察院批捕需要通知家属吗案件移送检察院批捕不会通知家属,但公安机关执行逮捕程序后,依法应当在24小时内通知家属。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


·每一个正常的成年人谁都是担负着多种责任在负重前行的
      每一个正常的成年人谁都是担负着多种责任在负重前行的,男女双方因为爱而结合在一起,当组成一个家庭以后很多问题就不是能够单纯用感情去衡量的了。就......


·欠网贷有坐牢的吗
      欠网贷有坐牢的吗?欠网贷有坐牢的吗网贷逾期不还会有什么样的后果:1、罚利息以及违约金如果贷款不还的话,那么最先遇到的就是高额利息以及相应......


·什么是劳动争议仲裁中的第三人?
      什么是劳动争议仲裁中的第三人?我国发生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争议案件繁多,内容复杂,情节状况不同,有些案件中牵涉的不止两方,关系着多方利......


·向亲戚借钱非法集资是否构成犯罪
      非法集资有的时候就是打着亲情的名义进行的,有些受害者在鬼迷心窍以后,除了自己的金钱投资给犯罪嫌疑人,还要向自己身边的亲戚朋友借钱全部都投资给......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组成成员有哪些?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组成成员有哪些?医患双方在卫生行政部门或人民法院的主持下,从鉴定委员会名册中选择相等人数的委员,一般不超过2~4人为......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规范是什么?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规范是什么?公路工程是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基础设施建设,其质量的好坏关系到公路的使用寿命,和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工程完工后......


·最新女职工退休年龄相关规定有哪些?
      最新女职工退休年龄相关规定有哪些?我国最近新颁布了职工退休年龄,新的法律法规已经开始适用,这次新规最大变动是女职工退休年龄的变化,那么最新女......


·学生是否有误工费?
      学生是否有误工费?第一,在校学生因在完成学业,其没有固定的收入;第二,在校学生更无证据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第三,学生不属于劳......


·一、辞职后可以提前拿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么?
      一、辞职后可以提前拿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么?辞职后是不可以提前拿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的,因为只有辞职一个月内可以拿到劳动合同解除证明和养老保险手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