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待生效合同中的违约金生效吗?

待生效合同中的违约金生效吗?待生效合同中的违约金是否生效应当根据约定的情况而定,如果约定的违约金项目是在生效后处理的,则待生效合同不需要追究违约责任。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第四百九十条 【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第四百九十一条 【确认书与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第五百零二条 【合同的生效】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第五百七十七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二、合同约定定金有数额限制吗?首先,合同约定定金时,具体数额由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其次,双方自主约定定金时,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一旦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20%,将会做以下的处理:1、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部分属于违法,只能按20%收取。并且,同约定超过20%的比例的,也是按照20%收取。若是对方主张超过20%部分,被主张的一方遭受损害的,可以及时去法院主张超过部分无效。2、定金超过20%部分合同无效,但是这里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所以其他部分仍然有效。最后,约定定金时,双方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所以,合同双方口头约定定金时,将直接影响定金条款的法律效力。另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定金后,定金只能作为预付款的一部分,即只能抵充货款。若是一方违约,另一方不能将定金作为违约金使用。以上就是我国法律上对于待生效合同中违约金的具体处理和认定情况,对于违约金的具体认定标准应当由双方协商进行认定,特别是违约金的适用范围和生效情况,应当依据法律规定处理,有异议的可以起诉到法院进行判决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集资诈骗罪入罪数额的认定
      集资诈骗的新闻您可能都听说过和看过,国家和法律对于这类集资诈骗行为也是进行严打的,任何利益诈骗的行为都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法律明确了集资诈骗......


·未成年人法定抚养人如何确定
      未成年人是社会的弱势群体,法律对他们进行了倾斜保护。其中,法律规定的抚养人对未成年人的抚养义务。这种义务的不履行,严重的可能构成遗弃罪。下来......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量刑标准?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量刑标准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侵犯他人......


·上海网络诈骗报警的方法有哪些
      上海网络诈骗报警的方法有哪些每个人都是不想要遇到网络诈骗的,但是一旦遇到网络诈骗就需要及时有效的采取一定的措施,来挽回一定得损失。遇到网络诈......


·重婚有哪些法律后果
      对于婚姻关系,我国一贯保护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禁止重婚。违反一夫一妻制的婚姻,依法不予登记。已经构成重婚的,应依法解除其重婚关系。那在实际......


·一、山东省社会抚养费征收条例规定了什么?
      一、山东省社会抚养费征收条例规定了什么?第三十六条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以所在地的县......


·业主高空坠物有没有责任?
      我们您都知道,一枚鸡蛋从十厘米的空中坠落,不会造成人员伤害,但是,如果是从十层楼的高度坠落,很有可能造成伤亡,但是,事后追究责任时,业主表示......


·疫情期间上班是正常工资吗?
      疫情期间上班是正常工资吗?疫情期间上班按照正常工资待遇发放,因疫情影响导致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可以与劳动者协调工资支付的情况,但不得低于当地的最......


·打架司法鉴定多久出结果?
      打架司法鉴定,是我国法院对打架是否判刑的依据之一。当发生打架斗殴事件后,如果情节较严重,警方需将伤者送去司法鉴定,然后,警方或者法院才能通过......


·一、发廊劳动合同如何书写?
      一、发廊劳动合同如何书写?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


·手机会泄露个人信息这犯了什么罪
      现代社会里面经济的发展十分迅速,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变得频繁,通讯工具的发展越来越快,因此手机也就成了获取个人信息的一种途径,手机会泄露个人信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