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公司叫员工签第三方劳动合同合法吗?

公司叫员工签第三方劳动合同合法吗?
  
  一、用人单位委托第三方于我签订第三方劳动合同,正规吗?合法吗?
  
  合法,签订后属于劳务派遣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 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第五十九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二、公司把员工转给第三方公司签用工合同,员工可以拒绝吗?
  
  可以拒绝,用工合同,如果不是劳务派遣,也是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六条 劳务派遣的适用岗位
  
  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
  
  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第六十七条 用人单位不得自设劳务派遣单位
  
  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
  
  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的概念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公司让员工签订第三方劳动合同是属于劳务派遣,如果劳动者拒绝劳务派遣并且劳动者在职期间没有违反公司各方面规定那么公司是需要给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的,一般情况下是给两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如果不服可去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信用卡诈骗起刑金额是如何规定的?
      信用卡的方便之处,就在于它可以透支一部分钱供我们使用,但是在方便我们的同时,也会给很多不法分子带来一定的机会,他们有可能会利用这一点来进行诈......


·机动人员加班计件工资制怎么计算加班费
      机动人员加班计件工资制怎么计算加班费?计件工资制的加班费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实行计件工资制......


·土地确权后多出来的土地,每亩交50元钱合理吗?
      1.土地确权多出来的地怎么办?一般土地确权之后土地变多或者变少,只要误差在5%以内,与原来的土地面积相差不是很大的话,基本上不用担心,但如果是多出......


·不批捕监视居住后公安局二次报批检察院会批捕吗
      一、不批捕监视居住后公安局二次报批检察院会批捕吗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符合逮捕条件的,应当批准。如果不符合的......


·亲戚借钱写借条必须要证明人吗?
      亲戚借钱写借条必须要证明人吗?亲戚借钱写借条不一定要证明人,一般性的打借条只要只要自己一个人手写借条注明借款用途、金额数字(必须是大写),还款计......


·离婚起诉要孩子抚养权归谁
      离婚起诉要孩子抚养权归谁一、离婚起诉要孩子抚养权归谁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婚姻法》......


·恶意抢注知名商品的商标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一、恶意抢注知名商品的商标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可以提出异议,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出发:1、收集对方属于恶意抢注的证据2、收集材料证明您品......


·构成故意伤害罪批捕吗?
      一、构成故意伤害罪批捕吗?构成故意伤害罪后若是满足以下条件,检察院可能会批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下药杀人未遂要判多久
      故意杀人未遂仍按故意杀人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比照既遂从轻处罚,具体如何判决还要根据具体案情分析。我国《刑法》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


·公司交的五险一金怎么查
      一、公司交的五险一金怎么查社保查询方法如下:可以根据如下情况,自行选择查询方式。1、社保中心查询如果对自己的社保帐号不清楚,可以携带身份......


·单枪直入的说的话
      单枪直入的说的话,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对于已经构成犯罪的交通运输人员或者并不是交通运输人员的话,只要违反了相关的交通运输的管理法规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