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继子女的继承条件有哪些

继子女的继承条件有哪些继子女继承继父母遗产的条件关键就是他们之间是否形成了扶养关系,只有在继子女受到继父母的扶养或扶助,经法律确认其形成了扶养关系时, 继子女才有继承权。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继子女与继父母间的继承关系确定的具体条件有以下几个:1、积极条件(1)继子女受继父母经济上的供养。(2)继子女受继父母生活上的扶养、教育。(3)继子女在经济上供养继父母。(4)继子女在生活上扶助继父母。2、消极条件法定的丧失继承权的情形,具体包括:(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绝对丧失。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均应确认其丧失继承权。(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绝对丧失。(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相对丧失。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是否严重,可以从实施虐待行为的时间、手段、后果和社会影响等方面认定。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不论是否追究刑事责任,均可确认其丧失继承权。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或者遗弃被继承人的,如以后确有悔改表现,而且被虐待人、被遗弃人生前又表示宽恕,可不确认其丧失继承权。(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绝对丧失。二、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子女对继父母的遗产享有代位继承权代位继承又称间接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其晚辈直系血亲代替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法定继承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1条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6条的规定,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养子女对继父母的遗产享有代位继承权,但法律没有规定关于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继子女是否享有代位继承权,在实践中一般认为只要继子女与其继子女形成了扶养关系,则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继子女就享有代位继承权。根据规定,如果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了扶养关系的话,那么相互可以做为对方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不过要注意,若是有法定丧失继承权的情形,那必然是不能继承对方遗产的。另外,从继承法的若干问题意见中了解到,继子女及时继承了继父母的遗产,同时也可以继承其亲生父母的遗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第一次酒驾处罚流程是怎样的?
      第一次酒驾处罚流程是怎样的?第一次酒驾处罚流程具体如下:(一)凭执勤民警开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罚款单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违法处理......


·2023重庆修路征收土地补偿标准的项目有哪些?
      重庆修路征收土地补偿标准的项目有哪些?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


·未约定还款时间的欠条诉讼时效如何计算
      未约定还款时间的欠条诉讼时效如何计算在书写欠条的时候,当事人需要格外仔细,尤其是在约定还款日期的时候,尽量避免不约定还款时间,否则的话诉讼时......


·夫妻共同返还债务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夫妻共同返还债务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离夫妻共同返还债务是符合法律规定,离婚协议关于关于房产债务的规定是可以由双方当事人来自主的协商,离婚协议书必......


·房子交了定金不想要了能退吗
      房子交了定金不想要了能退吗若仅仅是买方因为自身原因,在交付了购房定金之后,反悔不想继续履行交易的话,这种情况下构成违约。根据定金罚则,卖方可......


·如何理解国有企业融资管理的必要性?
      如何理解国有企业融资管理的必要性?国有企业一直掌握着国家经济发展的命脉,虽然是由国家进行控股,但也需要保持企业文化的多样性,故而目前国有企......


·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的划分标准
      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的划分标准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是证据中非常重要的一种分类,在司法实践中,不能单独依靠间接证据就对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判,否则容......


·家庭共同债务法律规定
      法律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做出明确规定,如何认定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如双方签字认可或事后一方追认的被界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在婚姻关系正常时,一方为该......


·开设赌场罪罚金怎么罚
      一、开设赌场罪罚金怎么罚1、定义开设赌场罪是指客观上是否具有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赌博为业的行为。开设赌场的主要方式有:一是以营利为目的,......


·一、辞退职工?
      一、辞退职工有哪些经济补偿公司员工被辞退,是否有补偿,需要看辞退的原因和方式,分以下3种情况: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


·合同到期不续签补偿多少工资?
      合同到期不续签补偿多少工资?合同到期不续签补偿工作年限满多少年就补偿多少个月的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