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老人没有立遗嘱怎么分配房子?

老人没有立遗嘱怎么分配房子?
  
  一、老人没有立遗嘱怎么分配房子?
  
  老人没有立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来进行处理,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规定: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二、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有哪些?
  
  1.配偶
  
  合法婚姻关系中配偶双方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同居关系的双方、婚姻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的双方互不享有继承权。
  
  须注意:
  
  ①配偶一方在离婚诉讼中死亡的,另一方仍为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②被宣告死亡人(若于判决宣告时并未自然死亡)于判决宣告之后才自然死亡的,若死亡宣告的判决尚未撤销,其原配偶即使尚未再婚,也不享有继承权。
  
  2.父母
  
  父母包括被继承人的生父母、养父母和形成扶养关系的继父母。继父母继承了继子女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子女的遗产。
  
  须注意:生父母对被他人收养的亲生子女不享有继承权。
  
  3.子女
  
  包括被继承人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须注意:
  
  ①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②养子女不能继承生父母的遗产。养子女对生父母扶养较多的,可以作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适当分得生父母的遗产。
  
  以是就是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的老人没有立遗嘱的房产继承和分割处理情况,对于法定继承的具体情况,应当严格对法定继承人的身份进行认定,必须在符合法定继承人的身份的情况下才可以获得继承权,避免法律错误的情况。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玩忽职守罪和滥用职权罪的区别是什么?
      玩忽职守罪和滥用职权罪的区别是什么?每一种犯罪都规定有立案标准,只有达到法律规定的那个标准,才会被评价为犯罪。那么玩忽职守罪和滥用职权罪的......


·合同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就有效吗
      合同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就有效吗一、合同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就有效吗?合同不违反法律强制性也不一定就有效,合同生效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婚内女的重婚罪判多少年?
      一、婚内女的重婚罪判多少年?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


·乙方租用甲方座落在__渡假村__组团内__楼房__栋
      乙方租用甲方座落在__渡假村__组团内__楼房__栋,建筑面积为__平方米。租用期三十周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开始计算。二、租用期限内房屋租金为__人民......


·终身监禁真的坐到死亡么
      终身监禁真的坐到死么终身监禁,是指对贪污、受贿行为,罪行极其严重,判处死缓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不得减刑、假释的刑罚执行措施。终身监......


·一、劳动者如何办工伤认定决定书?
      一、劳动者如何办工伤认定决定书?自受伤之日起30天内,用人单位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没在30天内提出工伤申请认定工作的,伤者或家属可......


·购房合同是谁制定的
      一般是开发商提供的格式合同。一般包括商品房预售合同(期房)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现房)两种。二者区别在于:预售合同在商品房预售时采用,房屋竣工交付使......


·合同行为效力种类及内容是怎么规定的
      合同行为效力种类及内容是怎么规定的一、合同行为效力种类及内容是怎么规定的?(一)有效合同,主要应具有以下条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


·股东之间转让股权要交税吗?
      股东之间转让股权要交税吗?一、股东为自然人股东为自然人的情况,根据《个人所得税》(2007年修订)第6条第5款以及《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22条的......


·用人单位给劳动者调岗应遵守什哪些规则?
      用人单位原则上具有劳动用工自主权,但是对劳动者调岗应当依法进行。首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用人单位与劳动......


·婚姻关系期间的债务都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婚姻关系期间的债务都是夫妻共同债务吗一、婚姻关系期间的债务都是夫妻共同债务吗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不都是夫妻共同债务,要看是以个人名义借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