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老人没有立遗嘱怎么分配房子?

老人没有立遗嘱怎么分配房子?
  
  一、老人没有立遗嘱怎么分配房子?
  
  老人没有立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来进行处理,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规定: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二、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有哪些?
  
  1.配偶
  
  合法婚姻关系中配偶双方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同居关系的双方、婚姻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的双方互不享有继承权。
  
  须注意:
  
  ①配偶一方在离婚诉讼中死亡的,另一方仍为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②被宣告死亡人(若于判决宣告时并未自然死亡)于判决宣告之后才自然死亡的,若死亡宣告的判决尚未撤销,其原配偶即使尚未再婚,也不享有继承权。
  
  2.父母
  
  父母包括被继承人的生父母、养父母和形成扶养关系的继父母。继父母继承了继子女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子女的遗产。
  
  须注意:生父母对被他人收养的亲生子女不享有继承权。
  
  3.子女
  
  包括被继承人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须注意:
  
  ①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②养子女不能继承生父母的遗产。养子女对生父母扶养较多的,可以作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适当分得生父母的遗产。
  
  以是就是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的老人没有立遗嘱的房产继承和分割处理情况,对于法定继承的具体情况,应当严格对法定继承人的身份进行认定,必须在符合法定继承人的身份的情况下才可以获得继承权,避免法律错误的情况。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个人房产土地使用证的期限是多久
      个人房产土地使用证的期限是多久一、个人房产土地使用证的期限是多久?个人房产土地使用证的期限是70年,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


·南阳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南阳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如何确定的?一、南阳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费包括哪些?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


·一、铁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铁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侵权的损害赔偿范围主要有14项,其中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住宿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


·夫妻一方签订合同诉讼主体可以是双方吗?
      夫妻一方签订合同诉讼主体可以是双方吗?夫妻一方对另一方所负债务的承担问题以及和债权人的权利义务关系,是调整夫妻财产关系和保护债权人利益,和诉讼......


·一、买卖不破租赁承租人解除合同权利是否存在?
      一、买卖不破租赁承租人解除合同权利是否存在?买卖不破租赁承租人解除合同权利是存在的,当双方能够达成一致的话,就可以将合同解除,当租期未届满时,......


·行政复议败诉后果是怎样的?
      行政复议败诉后果是怎样的?一、行政复议败诉后果是怎样的?行政复议败诉后复议机关将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


·行贿罪的未遂指的是什么?
      一、行贿罪的未遂指的是什么?1.否定说。认为行贿罪不存在未遂问题。即只要行贿人实施了给付财物的行为,不管国家工作人员是否收受,都应认定为既遂。因......


·办理收养登记收养人要提供什么材料
      办理收养登记收养人要提供什么材料一、办理收养登记收养人要提供什么材料作为收养人要具备一定的条件: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


·医保报销完能报工伤吗?
      医保报销完能报工伤吗?是可以的,如果是工伤,可以去申请认定工伤。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1、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2、......


·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请求权?
      依据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民事诉讼有一定的时效限制,当事人双方在就民事案件提起诉讼的时候,需要特别的注意诉讼时效的问题,如果要是超过了诉讼时效......


·借贷介绍人承担法律责任吗
      借贷介绍人承担法律责任吗一般情况下,为了避免遭受经济损失,人们只愿意将钱借给比较熟识的亲朋好友,而不愿意借给陌生人或者是不熟悉的人,因此,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