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幼儿园宝宝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幼儿园宝宝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一、幼儿园宝宝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1、未满16周岁公民要求变更现用姓名的,由父母或者监护人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填写申请报告,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经派出所审核批准后,办理变更;
  
  2、父母离异后一方要求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协议后,方能申请办理变更。
  
  二、离婚后可以给孩子改姓名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六条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十九条规定: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一般情况下,无特别理由,双方离婚后均不得单方决定、变更未成年子女的姓名。同时,子女姓氏不能变更为继父母姓氏,即父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父或继母姓氏的,法院“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如果子女已满18周岁,同时又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这时候,子女自己可以做出选择到底是跟谁姓,名字叫什么,他人不得干涉。
  
  三、哪些情况不能改名?
  
  1、因故意犯罪或违法行为曾经被处以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或者劳动教养的;
  
  2、正在服刑或者被执行劳动教养的;
  
  3、正在接受刑事案件或者治安案件调查的;
  
  4、民事案件尚未审结或者尚未执行完结的;
  
  5、行政案件尚未审结或者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结的;
  
  6、个人信用有严重不良记录的;
  
  7、公民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经理)时,因故意行为造成单位信用有严重不良记录的;
  
  8、户口登记机关认定不宜变更的其他情形。
  
  给孩子改名字特别简单,父母给孩子改名字之前一定要谨慎考虑清楚,因为随着孩子的成长,个人档案也在逐步建立完善过程中,如果频繁的变更姓名,对孩子的成长也非常的不利,低于16周岁的未成年改名字的,都得监护人办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降低抚养费的判决依据有什么
      一、降低抚养费的判决依据有什么(1)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


·起诉离婚找不到对方做公告多久离?
      男女双方有结婚的权利,自然也有离婚的自由。夫妻双方如果已经感情破裂,离婚不失为一个好的选择。但实践中,往往会发生夫妻中的一方提出离婚,而另一......


·北京个人五险一金怎么交,怎么用?
      在北京工作,一般企业都会给交五险一金的,不管在哪个地方工作都会在每个月按时去缴纳这五险一金,但是每个地方每个单位的交纳的费用基数可能也不同。......


·最高法院关于农村房屋买卖批复的理解
      最高法院关于农村房屋买卖批复的理解一、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效力的争论与分岐(一)审判实务判决结果不一针对农村房屋买卖纠纷案件的审理,浙江省温州中院......


·在我国新手司机如何买商业车险
      在我国新手司机如何买商业车险一、在我国新手司机如何买商业车险?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


·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的条件是什么?
      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的条件是什么?1、房屋主体质量不合格购房者在验收房屋的时候发现房屋主体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可以拒收房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聚众斗殴双方未受伤能不能判缓刑
      聚众斗殴聚众斗殴的范围也分2种情况,一种是简单的斗殴,另外一种是黑社会性质的斗殴。如果单纯性的聚众斗殴可以适用于我国刑法第292条的聚众斗殴罪......


·涉嫌交通肇事怎么处罚?
      涉嫌交通肇事怎么处罚我国刑法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商标恶意抢注的撤销是否受时间限制?
      一、商标恶意抢注的撤销是否受时间限制?商标恶意抢注的撤销受时间的限制。商标法对撤销申请有五年的限制规定,即如果商标获得注册时间超过5年的,......


·遗失物的取得所有权有哪些规定?
      遗失物的取得所有权有哪些规定?遗失物也就是由物品所有人遗失的物品。许多人在日常生活中都会有拾到他人遗失物的经历,大多数人的做法是将遗失物返......


·妻子去世财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
      妻子去世财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如果存在有合法有效的遗嘱的话,按照遗嘱继承;如果不存在,则按照法定继承,法定继承顺序:第一顺序:配偶、子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