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新补办完的身份证丢了怎么办理?

新补办完的身份证丢了怎么办理?身份证丢失后需要在重新进行补办,本人应尽快携带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政大厅,进行丢失补证的申报。民警对户口簿、本人、电脑户籍上的信息核对后,对当事人进行信息采集和证件办理。首先进行相貌信息采集,就是拍摄证件照。由于背景是浅色,当事人应穿着深色衣物,露出眉毛和耳朵,不要佩戴耳钉、项链等首饰和头饰,不许化浓妆。如果平时戴眼镜的情况比较多,为了避免身份证上的相貌与生活中差异过大,并且出于避免闪光灯遇镜片反光的目的,可在照相时戴眼镜框。拍照之后,采集当事人指纹信息。信息采集完毕后,当事人在确认单上签字,一个月后可到公安机关领取新证。如果着急用,可以办理加急手续,10个工作日由邮政部门寄送到指定地点。二、临时身份证要多久?办理临时身份证一般需要3个工作日,办理临时身份证的步骤如下:1、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申请手续,交验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相片尺寸标准同居民身份证),交纳证件工本费人民币10元。未满16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2、公安派出所将公民个人信息核准后报送县(市)公安局或设区的公安分局审核签发,并负责制作证件。3、公安机关在收到申请后的3日内将证件发给申领人。4、领取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在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应当交回临时居民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规定了新版临时身份证的有效期限:“临时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为三个月,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计算。”综合上面所说的,身份证就是属于证明自己身份最重要的证件,对于这个证件丢失的话,那么是需要到当地的派出所进行办理,不管是新办的身份证还是属于旧身份证都要按流程为进行处理,前提还要找到可以证明自己身份的重要材料,这样才能更好的实施。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招摇撞骗的构成特征是什么
      招摇撞骗的构成特征是什么?(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对社会的正常管理活动。(二)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


·领养小孩需要什么条件 收养小孩有什么手续?
      领养小孩需要什么条件收养小孩有什么手续?若需要领养小孩的,此时最好是严格按照《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当中的规定操作,自身要符合规定......


·停薪留职协议范本是什么
      在现实生活中,公司办理停薪留职这一现象是不可避免的。但是,对于一些新成立的公司没有处理过相关业务,对于停薪留职的办理以及停薪留职协议的签订,......


·限制减刑对象的有哪些?
      一、限制减刑对象的有哪些?刑法第五十条第二款对死缓限制减刑适用对象作出了明确规定,即仅适用于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


·股东未出资,全体董事对未出资部分向债权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


·融资保证金比例计算方法 现如今,社会在不断发展,经济也在不
      融资保证金比例计算方法现如今,社会在不断发展,经济也在不断上升,大多数人已经不满足于银行的利息,就会有很多的人把钱拿到融资机构去进行投资,......


·旅游合同纠纷解决方案有哪些
      旅游合同纠纷解决方案有哪些?一、旅游合同纠纷解决方案纠纷的种类:因格式条款发生的合同效力纠纷,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产生的赔偿纠纷,因运输、饮......


·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警告是怎么规定的?
      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警告是怎么规定的?行政处罚的规定是很有意义的,不仅仅能够对一些行政违法行为进行处罚,而且还可以对行者处罚的执行机关进行规定......


·一、死亡赔偿是否属于遗产?
      一、死亡赔偿是否属于遗产?死亡赔偿是不属于遗产的,死亡赔偿金是填补受害人近亲属因受害人死亡导致的损失,是对受害人家庭损失的弥补,对死者家庭利......


·1、高额罚息不管是什么?
      1、高额罚息不管是什么样的贷款,只要是逾期,都会面临着高额的罚息及违约金,包括信用卡也有,所以建议您最好不要轻易逾期。不然钱越滚越多,你更加难......


·被骗当了公司法人有什么利弊?
      被骗当了公司法人有什么利弊?不知情的情况下成为公司法人有什么利弊公司的法人代表是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成为法人代表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