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婚前房产婚后如何立遗嘱?

婚前房产婚后如何立遗嘱?
  
  一、婚前房产婚后如何立遗嘱?
  
  婚前房产婚后立遗嘱需要说明一下是属于个人的婚前财产,婚前房产立遗嘱时不是必须要尊重配偶的意见。婚前房产是个人财产,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立遗嘱。遗嘱只有按照法律规定的形式和条件设立,才能保证遗嘱的有效性。有效遗嘱必须具备以下实质要件:
  
  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立遗嘱能力。
  
  2、遗嘱内容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继承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3、遗嘱处分的遗产只能是个人合法所有的财产,处分其他财产无效。
  
  4、遗嘱中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5、遗嘱中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继承法》第二十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因此,只有遗嘱人才有权将遗嘱予以废除或取消遗嘱的内容,黄建作为继承人无权撤销遗嘱。《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二、 遗产的范围是怎样的?
  
  我国《继承法》规定,遗产的范围是: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家具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三、法定夫妻个人财产有什么范围
  
  法定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下列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用;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军人的个人财产;
  
  (六)军人复原费、自主择业费扣除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属于军人的个人财产;
  
  (七)由一方婚前一个人财产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不动产,并于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原则上认定房租所有权归登记名义人个人所有;
  
  婚前婚后的财产是否在能够继承这个方面的话,还是存在着一些差异的,如果是婚前的财产的话,那么完全是可以自己做出一定的处分,订立遗嘱都可以。但是如果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话,必须是夫妻都能够同意才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诈骗罪诈骗多少钱可以判无期徒刑
      诈骗罪诈骗多少钱可以判无期徒刑诈骗数额达到特别巨大,就是诈骗数额超过50万元以上的可以判处无期徒刑。无期徒刑作为我国司法审判当中的一种重要的刑......


·被辞退工资什么时候给
      劳动者辞职,用人单位应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的全部工资。《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未及时支付工资,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1、劳动......


·假释的法定撤销条件有哪些?
      一、假释的法定撤销条件有哪些?被假释的犯罪分子所在的基层公安机关负责对其进行以下三个方面的监督和考察工作,如果在假释考验期内,被假释的犯罪分......


·律师代理破产清算案件挣钱吗?
      律师代理破产清算案件挣钱吗?企业经济效益差,无法继续经营下去的时候,会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通常,企业会委托律师代理破产清算案件。对于律师而言......


·专利权包括了怎样的内容
      专利权包括了怎样的内容对于专利所有人而言,在申请被授予专利之后,则能成为专利权人,享受相应的专利权。具体如下所述:1、独占实施权:指专利权人......


·夫妻一方为满足个人爱好产生的超出日常生活需要的借款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


·大连笔迹司法鉴定的收费是什么?
      一、大连笔迹司法鉴定的收费是什么?大连笔迹司法鉴定的收费是:费用一般在800-2000元之间。笔迹鉴定是根据人的书写技能习惯特征、在书写的字迹与绘......


·民事诉讼代理人有哪些诉讼权利
      民事诉讼代理人有哪些诉讼权利代理诉讼的律师和其他诉讼代理人代理诉讼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的权利:1.有权调查收集证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


·予以辞退检察官的情形有哪些
      予以辞退检察官的情形有哪些检察官的辞退,是指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在法定的管理权限内解除检察官的职务关系,取消其检......


·15周岁承担刑事责任的包括什么情况?
      15周岁承担刑事责任的包括什么情况?一、15周岁承担刑事责任的包括什么情况年满15周岁的孩子要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


·如何填写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
      如何填写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当今人们生活水平逐渐升高,人们追求的不仅仅是温饱的问题,更多的是追求食之健康,由此产生了很多的绿色产品,作......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