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第一顺序继承人与继承权的区别是什么?

第一顺序继承人与继承权的区别是什么?主要在于继承的适用范围、适用情况不同,第一顺序继承人是法定继承遗产的继承顺序,排在第一顺序的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是针对第二顺序继承人而言。其中配偶,不论男女继承权是平等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而继承权的认定可以通过不同的方式来进行认定,法定继承只是其中一种情况,还存在遗嘱指定继承权的情况。二、第一顺序继承人中对于继承份额的认定是怎样的?(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两个条件的,才能在遗产分配时给予适当照顾。所谓生活有特殊困难,是指无法维持正常的生活,而不是指和其他继承人相比生活质量比较差。这里的适当照顾是指分割遗产时,一般以该继承人分得遗产能满足其基本的生活需求即可。如果被继承人遗留下的遗产特别多,继承人平均分配遗产就可以足额保证有特殊苦难的继承人的生活,就没有必要加以照顾。(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这是继承法“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体现。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主要是指对被继承人的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一般而言,他们对继承人所尽的抚养义务要比那些不与被继承人生活在一起的继承人要多一些,所以,法律规定可以多分遗产。但是,如果继承人和被继承人生活在一起而不照顾被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不仅不能多分,而且还要少分。需要指出的时,这里是可以多分,而不是应当多分,不具有强制性。(3)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这里包含两个条件:首先,被继承人经济上或生活上有困难,需要继承人抚助;其次,继承人有条件和能力,却不抚养被继承人。两者需要同时具备。如果被继承人不要抚助,或者继承人没有能力和条件尽抚养义务,都不适用该规定。(4)经继承人之间协商一致,也可以不均等分配。在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之间既可均等分配也可以协商分割遗产,在达成一致意见的前提下,对被继承人的遗产也可以进行不均等分配,这是继承人自主自愿的行使其继承权的结果,法律对此不加以干预。有关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具体认定和分类在法律上已经进行了明确规定,在司法实践中,不同的继承方式所认定的继承份额也是有所不同的,另外还存在特殊情况下可以不平等继承分配的情况,应当根据实际来进行协商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老人没有立遗嘱遗产分配比例是多少?
      一、老人没有立遗嘱遗产分配比例是多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


·由于环境污染侵权案件影响范围广、不仅会给人们造成经济损失,还
      由于环境污染侵权案件影响范围广、不仅会给人们造成经济损失,还会造成人体的损害。因此,需要人们对环境污染加以重视并且做好相应的防范工作,但是一......


·只有交强险保险赔偿应如何赔?
      只有交强险保险赔偿应如何赔?一、只有交强险保险赔偿应如何赔?1、如果只有交强险,则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2、仍......


·一、婚姻中出轨财产分割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一、婚姻中出轨财产分割的法律依据有哪些?进行婚姻中出轨财产分割之前,应该确定出轨行为是不是属于法律规定的照顾无过错方中的过错行为。收集了证明配......


·保证人的抗辩权是什么?
      保证人的抗辩权是什么意思日常的生产活动中,我们在进行某项合同签订或者其他活动的时候,除了双方都在场并且知情的情况下,有些时候会牵扯到第三方。......


·打架斗殴的意思是什么?
      打架斗殴的意思是什么?什么是殴打他人?打架斗殴的意思?本站的我们在此特此收集了有关打架斗殴的相关法律材料,加以差异,防止再发作差错的判别,防......


·一、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的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的是什么?第四十六条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


·驾驶证到期人在监狱怎么办
      机动车所有人是正在服刑的人员,可凭监狱出具的证明、载有本人人口信息的《居民户口簿》以及《机动车登记、业务代理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办理机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是怎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是怎样的?可能您在超市里购买物品的时候都有索要小票的习惯索要小票确实非常重要,因为如果日后发生什么问题,都可以凭......


·侵犯姓名权法律后果有哪些
      侵犯姓名权法律后果有哪些受法律保护的权利,一般都是不容他人侵犯的。要是有人对他人姓名权侵权的话,则属于违法行为。此时,侵权人需要承担相应的......


·破产企业劳动纠纷是否先仲裁后起诉?
      在现行法律框架内,仲裁前置虽然是劳动争议处理的一般性程序,但为了保障债权人的利益,《企业破产法》对各类债权的清偿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此时,劳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