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放弃房屋继承权公证可以异地办理吗?

一、放弃房屋继承权公证可以异地办理吗?不可以。我国法律规定允许公民自愿放弃自己的继承权,但放弃继承权应当依法做出明确的意思表示。1、放弃继承权公证的管辖。当事人申办放弃继承权公证,应当到其住所地或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2、对放弃继承权公证的申请。继承权是公民的一项重要民事权利,是公民依法继承他人遗产的的权利。因此,放弃继承权公证必须由继承人亲自为之,不允许他人代理,当事人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公证处可派公证员到遗嘱人的居住地办理。3、申办放弃继承权公证应提交的材料。申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时,应当逐项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1)本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2)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被继承人死亡前,放弃继承权不具有实际的法律意义。(3)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可以由所在单位、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提供,只要能证明其确实享有继承权即可。(4)本人签字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根据规定,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公证,要向当事人讲明他的权利、义务及其放弃继承权将引起的法律后果,使当事人对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将要产生的影响有明确的认识。公证处应将上述情况记录在公证笔录上,笔录应让当事人核对并签名。二、放弃继承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对放弃继承权公证的审查和注意事项。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公证处应重点审查(1)当事人的身份、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以及是否确实享有继承权;(2)当事人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有无受胁迫、受欺诈等影响其真实意思表示的事实存在;(3)被继承人的死亡日期,以及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是否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的。公证处审查后认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当事人身份属实,具有完全的行为能力,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真实、合法、没有违反法律的情况,则应依法制作并出具放弃继承权公证书。公证书自公证审批签发之日起生效。继承遗产是一种权益,对于权利来说的话就是可以放弃的,如果说当事人愿意放弃继承遗产的权利,那么是需要到公证机构来办理公证,必须是当事人自己的意思表示。需要到当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跟单托收流程是什么?
      跟单托收流程是什么?一、跟单托收流程是什么?1、出口商装运商品上船:指出口商按合同的要求装运商品上船。2、开出即期汇票办理托收:指出口商开出......


·在我国精神病人杀人犯法吗?
      精神病人根据实际情况的不同,其实还要做进一步的划分,就包括完全刑事责任能力、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以及无刑事责任能力。所以问到精神病人杀人犯法吗?就......


·失火罪的司法解释和立案标准是什么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火能创造东西,火也能毁灭东西。当火灾发生,将会给人带来意想不到的灾难。在我国的法律中对于放火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有明确的规定......


·农村医保报销比例多少
      1、门诊报销:(1)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2)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


·法律上劳动合同的纠纷怎么办
      法律上劳动合同的纠纷怎么办①对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订立劳动合同而发生劳动纠纷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当弄清未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因,在分清当事人......


·法院对遗产能强制执行么
      一、法院对遗产能强制执行么?满足法定条件的就可以强制执行,法律强制执行应满足的条件:1、申请或移送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2、申请执行人是......


·2023吉林省征地补偿款的项目有哪些?
      吉林省征地补偿款的项目有哪些?征收土地方案由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拟订,经依法批准后,市人民政府应当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


·职务犯罪司法解释2023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职务犯罪司法解释2023的相关规定有哪些《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对职务犯罪案件第一审判决法律监督的若干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对职务犯罪案件第一审......


·行政诉讼判决基本类型是什么?
      行政诉讼判决基本类型是什么一、行政诉讼判决基本类型是什么1、驳回原告诉讼请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行政行为证据确......


·离婚财产协商不一致怎么办?
      离婚财产协商不一致怎么办?双方因为财产分割问题不能达成一致,那么就不适合采取协议的方式离婚,只能采取诉讼的方式离婚。因为,诉讼离婚是指夫妻......


·签了空白合同怎么应对,无效情形有什么?
      签了空白合同怎么应对,无效情形有什么?签空白合同书时拿手机拍照暗中保存证据。即使签了空白合同,也必须要求自己保留一份,如果他人逼迫自己签订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