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欠钱5000超过三年不还怎么办?

欠钱5000超过三年不还怎么办?欠钱5000超过三年不还可以私底下进行解决,当然也可以进行诉讼,三年主要是针对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但,诉讼时效期间过了,丧失的只是胜诉权,请求权仍然享有,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理后,如债务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且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债权人诉讼请求。如果债务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则视为其自动放弃该权利,法院不得依照职权主动适用诉讼时效,应当支持债权人其诉讼请求。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二、哪些欠条法院不认可1、赌桌借条。因赌博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以合法的借条形式去掩盖违法的本质,这种借贷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2、传销入会费。即介绍别人加入传销组织,为收取入会费让别人写下借条,虽然名义上是借款,但其实双方之间不存在合法正常的民间借贷关系,同样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不受法律保护。3、借条复印件。只持有借条复印件,不能与借条原件进行核对,无法确认借款真实性,且被告对借条不予认可的,则法院不予支持。我们国家关于民间借贷方面的纠纷,到法院进行诉讼的也是比较多,但是由于长期不还款,所以导致诉讼时效经过也比较常见。这是最好的方法,就是私底下进行解决,要求对方还款,否则到法院当中的话,可能会导致自己胜诉权丧失。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起诉离婚财产会冻结吗,会冻结哪些财产
      现在在法院我们从常常能够看到关于离婚的案件,这些离婚案件大部分都是由于财产的纠纷引起的,因为现代人都比较务实,提到经济方面的问题大多数人都......


·一、起诉被告没给抚养费如何进行?
      一、起诉被告没给抚养费如何进行?起诉被告没给抚养费应该首先向当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来进行一个起诉状的递交,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


·菜鸟驿站免费代收服务合同到期期限满了吗
      菜鸟驿站免费代收服务合同到期期限满了吗是的,合同期限已满。定期的劳动合同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后,除非双方是依法续订或依法延期,否则合同即行终......


·一、民法典继承财产债务怎么办?
      一、民法典继承财产债务怎么办?1、继承财产的过程当中,如果有债务的情况,首先应当就继承的财产来进行偿还债务。先确定遗产。在现实生活中被继承人死......


·合同成立必须经过哪几个环节?
      合同成立必须经过哪几个环节?合同成立必须经过合同的磋商阶段,合同的具体定约的阶段,具体合同审计需要具备以下条件。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


·公路交工验收程序
      公路交工验收程序每年年初,交通运输主管每个级别的部门都应该制定本个年度公路工程竣工验收的计划,根据此制定的竣工验收计划验收工作。并将此公路......


·诉讼请求的构成要件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现实生活中,法院每天都要受理非常多的案件,有刑事类案件,民事类案件,这些都是当事人起诉至法院,希望通过法院的审判,能够维护自己的权益不受到侵......


·离婚后怎样争取孩子抚养权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可以有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


·商标抢注申诉流程需要怎样办理
      一、商标抢注申诉流程需要怎样办理1、就初审公告的商标向商标局提出异议根据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对初审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


·村民征地补偿款分配方式是怎样的?
      村民种植的土地是集体土地,村民只有土地承包权,当国家建设需要征地的时候,会提前发布征地公告。涉及到的每户村民都应该和征地部门签署补偿协议,明......


·车辆贬值怎样鉴定
      车辆贬值怎样鉴定所谓车辆贬值损失,一般是指车辆发生事故后,使用性能虽已恢复,但本身的经济价值会因事故而降低。因事故导致的车辆经济价值降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