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法律援助打官司靠谱吗?

法律援助打官司靠谱吗?法律援助打官司靠谱,由专业的律师所进行的法律服务的提供。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所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由机构组织了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者是特殊性案件的人,免费提供法律服务的一种法律保障的制度。比方说特殊案件中,针对被告人是盲聋哑精神病未成年等此类人,没有进行辩护人委托的时候,或者是被告人可能被处以死刑而没有聘请辩护人,此时都应该获得法律援助。根据我国的《法律援助条例》中的第10条和第11条规定,公民出现了下列情况时候,没有办法委托代理人或者是辩护人情况的时候,可以向人民法律申请法律援助,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法律援助律师进行辩护:1、申请国家赔偿的时候,比方说发生冤假案需要进行申请国家赔偿的时候,聂树春案件中当事人就可以申请法律援助。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的待遇或者是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情形的。3、请求予以抚恤金或者救济金情形的。4、要求对方支付赡养费用,抚养费用以及扶养费情形的。5、要求对方支付按照规定劳动报酬的。这种多数发生在农民工讨薪案件中。6、因见义勇为的行为所产生的权益申请(民事)。7、因为事故而造成的人员伤亡的事件的赔偿案件。8、因为受到家庭暴力,虐待,以及重婚情况时候,受害人可以请求法律援助。由此可以发现,在上述情形中,弱势的一方或者是因为经济上的弱势,或者是其他方面的弱势,如果通过一般的方式将无法维护好自身的权益,此时就需要国家动用国家的权利为这群人予以一定的帮助,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二、不提供法律援助的情形有哪些?当发生以下事件的时候,法律不会提供法律援助:因为过错导致他们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民事或者自诉刑事案件;因为自身过错而造成的行政诉讼案件;以及无法提供相关证件的案件;行政机关需要先行处理才能诉讼的案件。同时我国法律对于申请条件也有着明确的规定。法院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进行严格的审核,审核通过以后会对当事人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现实生活当中法律援助是一种免费的提供法律服务的,所以很多的普通老百姓可能不相信法律援助,认为不靠谱,但是实际上它是具有专业知识的律师所进行提供的法律服务,是非常靠谱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除不能归责于双方责任
      除不能归责于双方责任,不可抗力之外等条件,退首付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为一般交了首付后,购房合同或认购合同上写的很清楚,如果单方面退房的话......


·把孩子送人抚养犯法吗?
      把孩子送人抚养犯法吗?当把孩子生下来,父母就要承担一份抚养和监护责任,但有些可能是因为重男轻女或者没钱抚养等等各种原因,没办法甚至于不想抚养......


·企业兼并收购与中介机构?
      当购买一个企业的产权时,就意味着我们继承了该企业的现有的权利和义务,这些权利和义务对企业产权的定价有着重要的影响。一个权利会使企业产权升值,......


·非法运输弹药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该行为构成非法运输弹药罪。立案标准是,个人或者单位非法运输军用子弹十发以上、气枪铅弹五百发以上或者其他非军用子弹一百发以上的,构成非法运输弹......


·一、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条文《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


·农村里的一户多宅,遇到强拆,如何维权?
      农村里的一户多宅,遇到强拆,如何维权?一、农村里的一户多宅,遇到强拆,如何维权?1、强拆之前如果当事人提前得知强拆消息,最好是将贵重物品......


·银行股权质押的赔偿在什么情况下才会发生
      银行股权质押的赔偿在什么情况下才会发生一、银行在什么情况下接受股权质押需要赔偿(一)接受下列股权时1、本行的股权;2、银行章程、有关协议或......


·一方有家暴离婚怎么判?
      一方有家暴离婚怎么判这样看具体的离婚案件是否符合,法院衡量离婚条件的唯一标准——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我国《婚姻法》第32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审......


·检察院不予批捕后的程序是怎样的
      若公安机关在对刑事案件进行侦查的过程中,发现符合了逮捕的情况,此时不能直接对嫌疑人进行逮捕,而是需要报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那么才能实际采取逮捕......


·劳动关系转移到子公司该如何处理?
      当一个公司业务越做越大,发展地越来越好,其经营的业务扩展到全国各地,为了更加方便地开展业务,一般会设立下属机构,如设立子公司或分公司等形式。......


·一、出租人提前解除合同的违约赔偿金怎么计算?
      一、出租人提前解除合同的违约赔偿金怎么计算?计算方式是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计算,违约赔偿金是不超过违约行为造成的实际损失的,并且如果是承租人已经......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