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继承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一、公司不想赔偿辞退金会被起诉吗?
会的,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如果用人单位不支付赔偿金,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
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申请地点:
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劳动仲裁的申请材料包括哪些?
申请人是员工的,请提交下列材料:
(1)劳动仲裁申请书(详细陈述申请事项事实理由,一式两份或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供;
(2)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当面签定并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同时提交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律师事务所派出的执业律师,应提供执业律师的证件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公民,应提供与委托人签订的不收费代理协议书,以及代理人和委托人之间的关系的法律资料;
(4)被申请人工商注册信息资料;
(5)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表(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以及被处罚凭证和被开除、除名、辞退、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或证书等。申请人提交证明材料时,应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审核后退回原件;
(6)《提交证据材料清单》一式两份;
如果劳动者工作期间多次或者是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造成单位严重损失等的,单位是有权直接开除劳动者,即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此时单位不需要支付劳动者任何赔偿金,但是如果是劳动者处于试用期间,在试用期结束后,单位认定工作不符合要求的,也是可以无故辞退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仲裁裁决协议不明仲裁地的怎么办?
一、仲裁裁决协议不明仲裁地的怎么办?仲裁裁决协议不明仲裁地的,可以在法院诉讼,在司法实践中,一方当事人认为仲裁约定不明裁定书的情况下,未申......
·我们可以结婚吗法律依据是什么
在绝大多数的情况之下,恋爱结婚这都是个人的私事,但是正常的婚姻关系必须是符合婚姻法中的基本要求的。虽然双方在恋爱时期会觉得我们可以结婚吗这是......
·醉酒驾驶一律吊销驾驶证
醉酒驾驶一律吊销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的,除了吊销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
·离婚官司一方不同意应该如何进行处理?
离婚官司一方不同意应该如何进行处理?离婚关官司判决,主要是依据双方当事人的感情确实已经破裂,如果说法院认为双方感情已经破裂的话,那么就会判决......
·发行公司债券必须具备的条件
发行公司债券必须具备的条件有哪些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2、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
·自诉案件向人民法院起诉吗?
自诉案件向人民法院起诉吗?向法院直接提出起诉的刑事案件。自诉案件的特别的地方是:1、由被害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不经过公安或......
·小股东在项目初期可以退股吗
小股东在项目初期可以退股吗股份只能转让,不能退股。小股东可以转让自己的股份。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
·一、先抵押后出租破买卖不破租赁吗?
一、先抵押后出租破买卖不破租赁吗?可以打破的,即“先抵后租”情形,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
·常见直接证据类型包括哪些
常见直接证据类型包括哪些直接证据就是能够直接证明证明对象的证据。一般说来,直接证据的可靠性大,证明效力强。是依据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关系......
·酒驾保释出国受到影响吗?
一、酒驾保释出国受到影响吗?酒驾保释出国是受到影响的,保释期间一般是不能出国的。取保候审只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并不代表案子的了......
·办公房的土地使用年限是多少年
办公房的土地使用年限是多少年土地性质的分类:一般分五类:商业用地、综合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和其他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