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转让专利权从那天开始生效

转让专利权从那天开始生效我国法律对于专利权的转让做了明确的法律规定,专利法第10条已经作出了规定,该条第四款规定,“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必须订立书面合同,经专利局登记和公告后生效。”也就是说转让专利权,双方还当事人必须签订合同并且进行登记公告,合同生效以后专利权的转让才会生效。因此,专利权的转让时间是在登记公告之后。二、转让专利权需要注意的问题1、专利实施和实施许可的情况及处置办法。在转让合同签订前,转让方已经实施该专利,转让合同可以约定,在转让合同签订生效后,转让方可继续实施或停止实施该专利。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则转让方应停止实施该专利。在转让合同签订前,转让方已经许可他人实施的许可合同其权利义务关系在转让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转移给受让方。2、转让费及支付方式。涉及的专利权的转让费,采用一次付清方式,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或在专利局公告后,受让方将转让费全部汇至转让方的帐号,或以现金方式汇至(或面交)转让方。涉及的专利权的转让费,采用分期付款方式支付,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或在专利局公告后,受让方即将部分转让费汇至转让方的帐号;待转让方交付全部资料后,受让方将其余转让费汇至(或面交)转让方;支付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或托收,现金兑付等),现金兑付地点一般为合同签约地。3、专利权被撤销和被宣告无效的处理.根据专利法的相关规定,在转让合同成立后,转让方的专利权被撤销或被宣告无效时,如无明显违反公平原则,且转让方无恶意给受让方造成损失,则转让方不向受让方返还转让费,受让方也不返还全部资料。如果转让合同的签订明显违反公平原则,或转让方有意给受让方造成损失的,转让方应返还转让费。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请求撤销专利权,或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对该专利权宣告无效或对复审委员会的决定(对发明专利)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在转让合同成立后,由受让方负责答辩,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请求或诉讼费用。根据《专利法》规定,不管是专利申请权或者是专利权都是可以转让。因此,这些权利也类似于一般的财产权,权利人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按其意自由处分,而将这些权利转让给其他人,就是处分权的方式之一。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房子生前过户与死后继承有哪些区别?
      房子生前过户与死后继承有哪些区别?1、办理流程不同生前办理房产过户,流程非常的简单,只要父母双方和子女带上证明身份的身份证件、房产证以及签署好......


·恶意抢注商标赔偿的规定是怎样的?
      恶意抢注商标赔偿的规定是怎样的?所谓“恶意抢注”只是人们的通俗称谓。按现行的《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即“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


·单位交社保和个人交有什么区别
      单位交社保和个人交有什么区别不参加工作的人是可以自己购买社保的。虽然普通情况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购买社保,但是如果劳动者没有参加工作或想自己购......


·欠款人死亡后可以要求其家人偿还吗
      欠款人死亡后可以要求其家人偿还吗欠款人死亡后一般不可以要求其家人偿还,但是如果对方有遗产的需要进行清偿,超过遗产的部分不需要清偿。继承遗产应......


·随着人们法制意识的提高
      随着人们法制意识的提高,对有关执行标准的认识也在进一步的深化。在审理离婚案件中,孩子的抚养权一直是双方争论的焦点,失去孩子抚养权的一方需要按......


·非吸和集资诈骗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一、非吸和集资诈骗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


·企业改制上市一般流程
      企业要发展壮大,上市是一个快速的办法。但企业上市有比较严格的要求,一般企业上市要满足一定的要求。如何企业才能上市呢?从改制上市的基本业务流程......


·因疫情未能按时返岗的职工如何发工资
      因疫情未能按时返岗的职工如何发工资因为疫情未能按时返岗的职工,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


·起诉重婚的同时可以起诉离婚吗?
      在近期的一项婚姻调查当中,离婚率较以往上升较多。现代社会,夫妻离婚多是由于第三者的出现,一方出轨会导致婚姻难以维系下去,最终走向离婚。如果一......


·疫情银行还贷款延期时间是多久?
      疫情银行还贷款延期时间是多久?应当协商进行认定处理,一般可以延长到疫情结束后,目前多家银行们正接受延期申请的基本都是当前月份的贷款还款,可延后......


·斡旋受贿罪是什么意思?
      一、斡旋受贿罪是什么意思?斡旋受贿罪是受贿罪的一种表现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之一的规定,斡旋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