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个人借贷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

个人借贷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
  
  一、个人借贷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
  
  如果个人借贷是属于夫妻共同生活所要求的,那么就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对夫妻共同债务做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第一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第二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
  
  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个人借贷行为的认定是需要根据债务的实际形成原因来确定的,法律上也明确规定了对于夫妻共同债务是需要由双方共同来承担的,而一方债务是不需要承担的,双方可以通过举证的方式来对夫妻共同债务进行认定和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昆明非法集资上百万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在我们的刑法规定当中存在着单位犯罪和自然人犯罪。这就意味着,单位犯罪的话,也是需要单担相应的刑事责任的。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对一些犯罪行为,......


·银行卡身份证弄丢了怎么补办
      一、银行卡身份证弄丢了怎么补办?一)银行卡补办的流程①可先进行电话口头挂失,保证账户资金安全。②随后到银行营业厅,填写挂失申请书。③......


·在我国工伤鉴定为九级怎么赔偿
      必要的情况下,员工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工伤鉴定,除了要对本人的身体状况负责任以外,在很大一定程度上也是因为申请过工伤鉴定以后,才能够领取......


·如果技术入股亏损如何承担
      如果技术入股亏损如何承担技术入股是现代人常用的投资方式,分两种,一种是用自己的教研成果,实际行动对公司作出贡献,共同承担后果;另一种是用自己的......


·如何处罚警察违法办案?
      如何处罚警察违法办案?警察办案必须要按照相应的法律规定进行,不能屈打成招。屈打成招属于暴力取证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当事人的人身权利。警察若是......


·去劳动局投诉需要带什么资料?
      去劳动局投诉需要带什么资料?一、去劳动局投诉需要带什么资料1、投诉人应携带以下资料:(1)投诉人的投诉登记表或举报人的举报内容;(2)投诉人......


·民事诉讼败诉没钱偿还会被怎样处理?
      民事诉讼败诉没钱偿还会被怎样处理?在民事诉讼案件中,会出现当事人败诉的情况,败诉后当事人会被要求赔偿,但是实际上有很多败诉后无力偿还的现象发......


·肇事车辆逃逸不同意协商怎么办?
      肇事车辆逃逸不同意协商怎么办?肇事车辆逃逸不同意协商结局办法为:应当首先到当地交警部门报案,请交警按照责任进行处理;如果对交警部门处理有意见的......


·民事诉讼补充证据时间是多久
      民事诉讼补充证据时间是多久一、民事诉讼证据补充时间当事人必须在法院受理案件以后的一定期限内提交证据,这个期限可以由法院根据案件情况指定不少......


·构成无证驾驶的情形包括哪些
      构成无证驾驶的情形包括哪些我们认为的无证驾驶,可能就是机动车驾驶者没有取得驾驶相应机动车的资质,但是擅自驾驶该机动车上路。但除此之外,还有其......


·一、劳动合同的无效情形有哪些?
      一、劳动合同的无效情形有哪些?1、合同主体不合格。如受雇一方提供了假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用单位不具备招聘资格等。2、合同内容不合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