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购房合同丢失怎么办房产证?

购房合同丢失怎么办房产证?如果丢失了,要及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而在不同的时期所采取的补救措施各不相同,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种:1、在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2、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可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到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3、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已经办理银行按揭后,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除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二、购房合同规定是什么?关于产权办理事宜,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1、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2、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3、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以及第十九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的规定,如合同中约定了办理产权证时间,则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办理;如未约定,则自交房之日起90日内办理。如因开发商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产权证书,可依据前述规定主张责任。另外,还需明确所购买的该房屋是国有土地上的商品房,还是农村集体土地上的“地产房”,如是“地产房”则不受法律保护,不能依据前述规定向开发商主张责任。购买房屋的合同是非常看重的,因为购房合同是双方当事人交易的一种记录,并且在各方面。清除具体的一些责任方面承担,如果丢失的话,那么需要及时的来进行一些补救措施。比如说重新签订一份相关的购房合同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法律规定收缴是行政处罚吗 一、法律规定收缴是行政处罚吗?
      法律规定收缴是行政处罚吗一、法律规定收缴是行政处罚吗?收缴是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


·交强险中误工费如何赔偿的?保险公司又能赔偿多少钱?
      随着时代的发展,路上的车辆也越来越多,人们对保险的意识也越来越强,在购买车辆前也会购一份车辆保险保障自己的利益,那在购买保险时也要知道交强险......


·与村委会签订征地协议有效吗
      光是与村委会签订协议是无效的,如果征地是商业用途,那肯定要村民签字同意才行的。征地过程中,要确保农民知情并通过有效渠道表达自己的意愿,就征收......


·股东出资人的义务是什么
      股东出资人的义务是什么《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


·土地使用证补办要多久?
      土地使用证补办要多久?在我国,取得土地使用证之后,土地使用权人可以对土地进行开发建设等工作。相信您都知道,土地使用证是一本证书,作为一件物品......


·情人欠钱不还电话不接该怎么办
      情人欠钱不还电话不接该怎么办?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欠债不还起诉应该提交的......


·驾驶员的安全行车规定有哪些?
      驾驶员的安全行车规定有哪些?一、驾驶员的安全行车规定有哪些?驾驶车辆属于高度危险作业,司机朋友在驾驶车辆过程中一定要时刻注意安全行车,遵守......


·机动车如果不小心发生了车祸的话
      机动车如果不小心发生了车祸的话,其实后果是很可怕的,严重的时候会造成人员的死亡,而一般情况下也会造成人员受伤,当然同时伴随着还会有财产的损害......


·有管辖权的法院移送与案件移送有什么区别?
      有管辖权的法院移送与案件移送有什么区别?管辖权的转移和移送管辖虽然都是将行政案件由一个人民法院转给另一个人民法院,但二者有实质的区别:(一)管辖......


·专利权和著作权联系有哪些?
      第一,著作权和专利权都属于知识产权,它们都属于狭义范围的知识产权范畴,也就是传统意义上的知识产权。第二,著作权和专利权的性质相同,即都具有权......


·中国新刑法盗掘古墓罪判几年?
      中国新刑法盗掘古墓罪判几年?中国新刑法盗掘古墓罪是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条规定: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