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车辆买卖合同解除的后果有哪些

车辆买卖合同解除的后果有哪些?1、继续履行2、采取补救措施3、赔偿损失4、违约金二、车辆买卖合同可以解除的情形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将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的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三、车辆买卖合同的违约金标准怎么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 少。但是违约金是当事人双方在订约时对一方违约后可能造成的损失的一种预先估算,与违约后守约方的实际损失不可能完全相符;故此可交由法官自由裁量。关于解除车辆买卖合同的法律后果,具体也取决于解除合同的原因,如果是机动车的质量有问题的,那买家当然可以依法解除买卖合同,应该说双方当事人无故解除买卖合同的,违约一方就应该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人身损害赔偿残疾赔偿金城镇赔偿标准是什么?
      人身损害赔偿残疾赔偿金城镇赔偿标准是什么?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赔偿......


·买卖合同的履行和解除的情况有哪些?
      买卖合同的履行和解除的情况有哪些?1.由买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这里所说的由买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的意思是当买卖双方签订合同之后,在买卖双方均没有开......


·财产税包括哪些税种
      一、财产税包括哪些税种(1)房产税;(2)城市房地产税;(3)城镇土地使用税;(4)车船使用税;(5)车船使用牌照税;(6)车辆购置税;(7)契税;(8)耕......


·协议离婚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协议离婚是很方便,但是因为是没有法律背景的双方当事人自行合意的,事后很容易出问题。为了防止这类情况的发生,避免自己吃亏,因此一般就会要求当事......


·新公司法股东权益加强了怎样的保护?
      我们都知道,在我们国家已经颁布了许多最新的公司法,那么可能有一些人就想了解一下关于公司法的一些规定,新公司法股东权益加强了怎样的保护?根据相......


·在我国犯罪嫌疑人不认罪又没证据会怎样?
      在刑事案件当中我国公安部门就是负责收集证据去证明当事人的所作所为的,如果说犯罪嫌疑人既不认罪又没证据,那么公安机关当然也不能只听被害者一方的......


·民事诉讼庭审注意事项是什么?
      民事诉讼庭审注意事项是什么?日常生活中,人们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无法协调解决的,可以走其它手段维权,包括仲裁或者诉讼等。在提请诉讼之前,当事人......


·IPO 的程序和发行要求
         IPO即首次公开募股(首次公开募股),首次公开募股(InitialPublicOffering,简称IPO):是指一家企业或公司[1](股份有限公司......


·货物买卖合同争议诉讼时效为多久
      货物买卖合同争议诉讼时效为多久货物买卖合同争议诉讼时效为三年。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


·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司法解释在当前司法实践中的问题
      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司法解释在当前司法实践中的问题当我们签订购销合同或者约定其他事宜时,都会约定一个付款时间以及方式,当付款时间已经到期而还......


·一、咸阳外地人买房子首付比例是多少?
      一、咸阳外地人买房子首付比例是多少?非咸阳户籍首套房按揭首付30%,二套首付40%。非咸阳市户籍的陕西省内人士,在咸阳购买首套房按揭首付30%,执......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