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夫妻个人债务离婚时放弃财产是否合法?

夫妻个人债务离婚时放弃财产是否合法?夫妻个人债务离婚时放弃财产是合法,这是属于当事人自己的一种决定,所以法律不会过多干涉。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是什么?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在承担责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偿还”的责任是连带的清偿责任,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均得对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所有的财产清偿。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债务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应承担的份额,也不分先后顺序,夫妻任何一方应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担债务,一方财产不足以清偿时,另一方负有清偿责任。现实生活当中,现在我们国家的婚姻法当中,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划分做出了非常明确的规定,相关的司法解释当中也有确切的情形方面的划分,在夫妻个人所附加债务的情况之下的话,如果是愿意对于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放弃也是可以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合同解除权如何行使
      合同解除权如何行使一、合同解除权该如何行使行使解除权的程序必须以当事人享有解除权为前提。所谓解除权,是指合同当事人可以将合同解除的权利。它......


·民事案申请国家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国家赔偿是国家对于冤假错案的赔偿,我们听说的国家赔偿案件大部分是刑事案件的,其实在民事诉讼中,如果出现某些情况,我们也是可以进行申请国家的赔......


·民间借贷只有借条没有其它证据能不能起诉
      能。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起诉状,弄清楚对方的基本登记信息(对方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等),可以自己写也可以找律师代写;并按对方当事人......


·2023年挪用公款罪判几年
      挪用公款罪判几年一、挪用公款罪判几年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在三百万元以......


·起诉离婚原告不出庭有哪些后果
      夫妻中一方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的,此时需要按照规定同时结合实际情况交纳诉讼费,而法院在受理了案件之后,也会发传票通知被告什么时间开庭。现实中......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分割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分割法定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可以按照双方意愿进行分割,若是无法协议分割,则法院会依照照顾孩子、女方权益和无过错方......


·指定援助故意杀人辩护词怎么写?
      指定援助故意杀人辩护词怎么写?指定援助故意杀人辩护词审判长、审判员:我受某某市法律援助中心和某某律师事务所指派,为邱某某涉嫌故意杀人罪一案提供......


·一、房屋质量缺陷引起的误工费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一、房屋质量缺陷引起的误工费是否可以要求赔偿?可以,房屋质量问题要赔偿的费用:(1)误工费。(2)差旅费。(3)装修费、材料费、装修人员劳务费......


·苏州装饰工程质保期是多长时间?
      苏州装饰工程质保期是多长时间?装修一般分为工装和家装两种,对于工装来说一般隔个几年就会对相关的地方进行不定期的检修或者是重新装修,但是对于家......


·民事伪证罪怎么处理,如何处罚民事伪证罪
      民事伪证罪怎么处理呢?需要说明的是,我国规定的伪证罪,只能发生在刑事诉讼当中,因此如果是在民事诉讼中相关人员有作伪证的行为,那么是不会构成伪证......


·刑事诉讼法八扭送方面规定是什么?
      我们您都知道刑事诉讼法如果发生了相关案例的时候,相关的涉案人员肯定是要被法院进行传唤的。对于传唤肯定也是有着相关的法律手段的。一般情况我们国......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