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集体企业非破产清算程序是怎样的?

集体企业非破产清算程序是怎样的? 一、设立清算组
  一般情况下,公司自行清算时,应当按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 日内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而指定清算的,即解散的公司未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成立清算组进
  行清算的,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此时,清算组的组成人员由法院来指定,可以由股东和中介机构共同进行,也可以全部由中介机构人员组成清算组。清算组成立以后,应当选举出清算组组长,然后制定清算过程中相应的议事规则和会议制度,并编制工作计划。工作计划一般包括:
  (1)人员分工及工作安排。清算组的工作分工应与其工作职能挂钩,具体可分债权清收组、债务登记组、审计评估组、综合后勤组、资产管理组等。
  (2)清算工作的时间和进度。具体包括对债权人申报债权通知函的发出、对债务人催收函的发出、财务审计、资产评估的时间安排、清算组与清算公司的工作交接、债权人申报债权的登记期限、职工构成情况的统计等。
  (3)资金计划。资金计划主要是指清算组在整个清算过程中所必须支付的费用。
   二、清算组接管公司
  清算组成立后,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应当全面移交公司管理权,需要移交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清算公司公章的接交和管理,并从接交之日起建立公章使用审批登记制度,指定专人保管。须移交的公司公章包括:
  (1)公司公章;
  (2)公司内各职能部门的印章;
  (3)各种财务印章及合同印章;
  (4)独立法人分支机构的印章;
  (5)非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的印章。
  2、债权债务清单,要求不能遗漏,按清算组的要求详细填写相关内容。
  3、资产清单,按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分类登记,按清算组的要求详细填写相关内容。
  4、职工花名册,含在职和离退休的全体人员的花名册,要记载工龄、工种、用工形式、工资及工资拖欠、社保拖欠等情形。
  5、合同书、协议书,各种法律文件及厂内相关文件分类统计移交。
  6、财务账册及相关财务资料。
  7、企业购买的有价证券,享有的无形资产的权利凭证。
  8、企业的历史档案等其他应当移交的资料。
   三、清理公司财产
  接管公司后,清算组应着手清理公司财产,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确定公司现有财产的范围,对公司所有财产进行清查登记。
  (2)接管公司财产,包括:对公司享有的债权进行确认;调查公司对外投
  资情况;对公司的其他权利进行登记;对公司的非货币财产进行评估等。
  (3)要求占有公司财产的第三人返还财产,责成相关股东交足尚未缴纳或者抽回的出资。
   四、接管公司债务
  接管工作包括对债务进行确认和登记。对债务的确认是接管债务的基础,通常情况下,应当审查债务产生的原因和依据,对相应的债务产生的合同、其他书面文件及依据进行审查,随后,应将确认无误的债务登记造册。公司债务一般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1)银行借款。
  (2)应付货款及其他业务欠款。
  (3)应付工资。
  (4)未缴税金。
  (5)其他应付款。
   五、开立清算账户
  清算帐户应当在清算组接管公司的同时设立。公司原有的账户是以正常的生产经营为基础的,进入清算程序之后,应当及时设立清算费用账户和清算损益账户。
   六、通知/公告申报债权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其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清算组应首先通知或公告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接着,应对申报债权进行登记,查验是否有遗漏债权人,并对债权人申报的债权,核对其证明材料。申报登记结束后,及时编制清查报告表,以利于确认债权债务。
   七、处理未了结业务及债权
  清算组为了了结公司未了结的业务及债权,终结公司的各种法律关系,可开展一些以了结公司业务为目的的经营活动。清算组在此环节中的主要工作包括:对公司尚未履行完毕的合同进行清理,包括继续履行或终止履行或解除合同,回收债权等。
   八、代表公司参加诉讼活动
  公司清算过程中,如与其他主体发生纠纷,清算组代表公司参加民事诉讼,而且,清算组有权聘请律师代表公司参加诉讼。
   九、处理公司财产
  因为公司的大部分债务最终都将以货币形式进行清偿,因此,清算组有必要对公司的非货币财产变现,转为货币形式用于清偿公司债务。
   十、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在公司的债权清理完毕,债务登记清楚和财产变价处理完毕后,清算组应当重新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如果公司财产能够完全清偿公司债务,则按法定顺序予以清偿;如果可能不足以清偿的,应及时通知债权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清算组应当停止清算活动并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十一、制定清算方案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公司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股东(大)会或人民法院如对清算方案提出修改建议和意见,清算组应当进行修改,直至股东(大)会或法院通过为止。
   十二、确认并实施清算
  清算方案经确认后,清算组即可按清算方案执行。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清偿顺序一般为:
  (1)支付清算费用;
  (2)支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
  (3)缴纳所欠税款;
  (4)清偿公司债务;
  (5)分配剩余财产。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三款规定,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十三、编制并提交清算报告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制作清算报告、清算期内收支报表、各种账务账册,并提交股东(大)会或国有独资公司的政府主管部门,由上述机构对这些材料的真实性与合法性予以确认。清算报告的内容一般包括:
  (1)公司解散原因及日期;
  (2)清算组的组成;
  (3)清算的形式;
  (4)清算的过程及安排;
  (5)公司债权债务的确认和处理;
  (6)清算方案;
  (7)清算方案的执行情况;
  (8)清算组成员履行职责情况;
  (9)其他清算的相关内容。
   十四、办理注销登记
  清算报告和清算期内收支报表、各种账务账册经股东会或国有独资公司的政府主管部门确认后,清算组应将清算报告报送工商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后,公告公司注销。
  集体企业是公司的一种表现形式,所以适用公司法规定的非破产程序。以上介绍的主要内容是集体企业非破产清算程序的基本步骤。当然,不排除其他特别的清算程序。也许实际上遇到的问题会更加复杂,必要时,我们建议寻求的帮助,以解决您遇到的具体问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出车祸后怎样处理最好?
      由于中国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加入有车一族,造成马路上的车流量不断增多,车祸频发。而在生活中,由于一些人缺乏法律知识,面对车祸,感觉有......


·按揭的二手房转让有哪些要注意的
      按揭的二手房转让有哪些要注意的1、要弄清房屋产权是否办理。购房者要弄清楚自己的房子是产权按揭转让还是合同按揭,也就是说你的房子是已经办下来产......


·临时土地使用权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临时土地使用权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在我国土地使用权是需要通过一定的合法途径来获得的,如果获得了土地使用权,那么在土地上进行一些营利活动或者......


·欠债不还有车可以执行吗
      欠债不还有车可以执行吗?第一步: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


·离婚协议书债权债务如何书写
      离婚协议书债权债务如何书写一、有债权债务的离婚协议书范本有债权债务的离婚协议书范本男方:×××,×年×月×日出生,民族:×族,工作单......


·起诉离婚需要证人吗,证人可以是熟人或亲属吗
      有的人现在已经形成了固定思维,认为只要打官司就要请律师,而在诉讼过程中也一定需要证人,但其实这些都不是绝对的。不过要是在诉讼离婚的时候,由于......


·办案人员违反法定程序怎么办?
      办案人员违反法定程序怎么办?办理案件是一个较为复杂的过程,案件的从头到尾都会有工作人员的辛劳付出,保证案件能够顺利进行。但是也难免有些人找关......


·出版合同不缴纳印花税是否可以?
      出版合同不缴纳印花税是否可以?一、出版合同不缴纳印花税是否可以?出版合同不缴纳印花税是可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


·什么情况离婚可以自动离异
      什么情况离婚可以自动离异在我国没有自动离婚一说。如果双方想离婚,必须按照程序,选择诉讼离婚,或者双方协议离婚。同时,根据《民法典》规定,因感......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范本是怎样的?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范本是怎样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范本现根据国家和省、市人民政府房屋拆迁有关政策规定,结合项目实际制定本方案。本方案......


·一、公司不按劳动合同给工资怎么办?
      一、公司不按劳动合同给工资怎么办?公司不按劳动合同给工资一般就可以直接向劳动部门举报或者是可以直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