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别人欠钱没证据不还怎么办?

别人欠钱没证据不还怎么办?对方欠钱不还,债权人没有欠条也是可以起诉的,但是需要一些间接证据来辅助,比如人证、聊天记录、转账凭证或电话录音等,证据越充足,案件赢的概率就越大,拿回借款的可能性就越大。因此没欠条也并非就拿不回借款。在搜集证据的过程中应当尽量避免双方权利义务不清楚的情况,权利义务不明确就无法证明是谁欠了谁的钱。权利义务明确的,即使没有欠条也可以拿回借款,权利义务不明确,即使有欠条也可能拿不回借款。根据《最高人员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出借人提起民间诉讼时,需要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在没有借条的情况下,你可以通过提供证人证言、录音、短信、聊天记录、付款凭证等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针对你的情况,你可以找借款人协商,通过录音或其他记录方式确定你们存在债权债务关系,或通过向对方书面方式催要,让对方签字确认等。二、具体的处理程序1、对于欠债不还的,你可以选择起诉,前提是有证据,并且在诉讼时效以内。2、证据包括欠条、录音、付款凭证等都可以,而且借据要是原始的,不能经过任何的涂改或者复印等加工。3、注明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从借条到期之日起两年内;没有还款日期的,随时可以要求还款,从第一次追讨之日起两年内就可以。4、法院判决后,如果对方不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债务人恶意拖欠的还可以拘留。债务人去世的,可以从其遗产中进行清偿。如果对方欠钱不还,而又没有借条的话,此时要是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但为了保证合法利益,最好还是要提供其他的一些证据来证明你们之间存在借贷关系,且对方没有还钱。必要时,还可以委托律师。在建立借贷关系时,就需要对相关证据进行认定,特别是涉及到具体的借贷证明,在后期涉及到借贷纠纷是可以作为举证的依据来进行处理的,具体情况下可以结合实际来进行合法的认定和处理,避免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我国《婚姻法》规定了协议离婚具有法律保护的效力
      我国《婚姻法》规定了协议离婚具有法律保护的效力,协议就财产分割和抚养权的归属,只要不违反相关的禁止性规定,都是合法并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是往往......


·新三板挂牌的条件是如何规定的?
      新三板挂牌的条件是如何规定的?自我国成立以来,在社会市场上涌现了不少新兴的企业,不少中小企业也在改革开放的潮流中找到了发展机遇。新三板就是得......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期限吗?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期限吗有年限的执行年限,一般是1年一审。(1)《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


·欠钱不还法院判了后欠条丢了怎么办?
      欠钱不还法院判了后欠条丢了怎么办?欠钱不还法院判了后欠条丢了可以凭借着法院的判决书就可以要求对方清偿债务。判决书就可以当作欠条来使用,并且判......


·故意杀人罪是行为犯吗?
      故意杀人罪是行为犯吗?故意杀人直接导致他人生命的丧失,属于刑法中最为严重的犯罪情节之一。我们知道刑事犯罪有行为犯和结果犯之分,那么您觉得故......


·夫妻一方借债要如何认定
      夫妻一方借债要如何认定一、夫妻一方借债要如何认定离婚时应当如何定性夫妻中以一方名义对外所负债务?司法解释以债务形成时所处的时间阶段作为切入......


·交通事故责任分责赔偿多少
      交通事故责任分责赔偿多少交通事故责任分责赔偿多少在交通事故处理中,我们经常会看到交警的事故认定书上认定一方负主要责任,一方负次要责任。但......


·小区电梯里的广告费该归谁?
      小区电梯里的广告费该归谁?小区电梯里的广告费该归业主所拥有,对于小区电梯广告费归谁所有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小区业主对所购房屋单元享......


·一方在婚后借钱是共同债务吗
      一方在婚后借钱是共同债务吗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


·商业用房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商业用房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在现代社会,能够拥有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是每个家庭都非常渴望的一件事情,所以购买房屋成为必不可少的事情。同时......


·员工辞职需要单位批准吗?
      员工辞职需要单位批准吗?一、员工辞职需要单位批准吗或许是由于历史的原因,目前许多企业和员工仍然认为员工辞职要写辞职申请,要得到单位批准。其实......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