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泄露个人疫情信息怎么处罚

泄露个人疫情信息怎么处罚根据法律规定,泄露他人个人信息的将处按照处以治安管理处罚和承担侵权责任,如果情节严重的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否则将承担相应的责任。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时期,出于防控传染病所需,个人必须将隐私信息向相关人员公开,这是个人基于公众健康、公共安全需要而将部分隐私权让渡给公权力。传染病防控相关人员因防控传染病所获个人信息,具有正当性,并不构成对隐私权的侵犯。但是,传染病防控人员必须妥善保护他人隐私权并依法使用个人信息。否则构成违法,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施)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二、疫情防控期间泄露他人信息将承担什么责任疫情防控期间若泄露他人相关信息,将承担以下责任:1、民事责任。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条条规定,侵权人承担责任的方式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2、行政责任。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故意泄露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人员散布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3、刑事责任。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手机抵押典当合同的模式是什么?
      手机抵押典当合同的模式是什么除了向银行贷款以外,您可以筹纳到资金还有一种方法,就是将自己的一些私有财产进行典当。大多数人在选择抵押物的时候......


·根据法律规定对于男人重婚怎么办?
      根据法律规定对于男人重婚怎么办?根据法律规定对于男人重婚可以向公安机关来进行一定的线索的提供,重婚将产生下列三项民事后果:①重婚不具有婚姻的法......


·用工主体责任与劳动关系是怎样的?
      经常注意劳动纠纷的人会发现,有那么些案子是会涉及到用工主体责任与劳动关系的纠纷,这类纠纷一般发生于工矿企业或者建筑类企业,像这种类型的纠纷,......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到期怎么办?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到期怎么办?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到期怎么办农村土地使用权到期,可以向发包方申请继续承包,依法经过土地承包程序,签订承包合......


·能够成为犯罪主体的有哪些
      生活当中的任何一种违法犯罪的活动,肯定都是有犯罪主体的。但是,我国刑法当中规定的犯罪主体不包括未成年人,还有一些特殊人群的。同时犯罪主体也不......


·工伤伤残鉴定10级标准是什么?
      在工作中发生意外情况,导致自己的身体造成不同程度的伤害,这时候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应该要及时的进行工伤伤残的鉴定,工伤伤残一般分为十级,级......


·机动车牌照新规定有哪些
      机动车牌照新规定有哪些我国机动车主要分为汽车、摩托车、电动车以及拖拉机等等。机动车对于我们的生活和工作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是,为了维护道路的......


·误工费举证责任
      误工费举证责任误工费的相关举证由受害人提供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所以应当向法庭出示能证明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的证据:单位出具因为事......


·国庆节前三天加班是几倍工资?
      国庆节前三天加班是几倍工资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加班费的具体标准是: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


·侵犯名誉权消除影响是必须要承担的民事责任吗
      侵犯名誉权消除影响是必须要承担的民事责任吗一、侵犯名誉权消除影响是必须要承担的民事责任吗?在名誉权侵权案例当中消除影响是必须要承担的民事责......


·子女房产可以过户给父母吗?
      子女房产可以过户给父母吗?一、子女房产可以过户给父母吗?子女房产是可以过户给父母的,因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子女可以买卖、赠与等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