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同意接受遗赠要通知继承人吗?

同意接受遗赠要通知继承人吗?不需要通知继承人,遗赠行为只需要遗嘱人同意即可。遗赠就是公民通过遗嘱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或者社会组织,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 设定遗赠的人称遗赠人,接受遗赠的人称受赠人或遗赠受赠人,通过遗赠赠与的财物称为遗赠财产或遗赠物。遗赠是单方的、无偿的法律行为,只须遗赠人一方作出意思表示即可成立,并不需要征得受赠人的同意。但遗赠不同于生前赠与,必须在形式上和内容上具备设立遗嘱的法定要件方为有效。二、遗赠与遗嘱的区别遗赠与遗嘱继承,都是被继承人以遗嘱处分个人财产的方式,都须具备遗嘱的有效条件才能有效。这是二者的基本相同点。但依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遗赠与遗嘱继承有以下主要区别:第一,受遗赠人与遗嘱继承人的主体范围不同。受遗赠人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任何自然人,也可以是国家或者集体,但不能是法定继承人范围之内的人;遗嘱继承人只能是法定继承人范围之内的人,而不能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也不能是国家或者集体。第二,受遗赠权与遗嘱继承权的行使方式不同。受遗赠人接受遗赠时,须于法定期间内作出接受的明示的意思表示。我国《继承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遗赠。“遗嘱继承人接受继承的,无须作出明示的意思表示。自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遗嘱继承人未表示放弃继承的,视为接受继承。第三,受遗赠人于遗嘱继承人取得遗产的方式不同。受遗赠人不能直接参与遗产的分配,而是从遗嘱执行人处取得受遗赠的财产;而遗嘱继承人可直接参与遗产分配而取得遗产。需要明确的是,对于遗赠的具体情况,应当基于实际的财产情况而定,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对于遗赠的具体情况必须由遗嘱人根据自己的意愿作出,并且不需要征求继承人的意见,受赠人在接受遗赠时,可以自行确认即可。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什么是遗失物返还纠纷?
      中国古话说,拾金不昧。现代社会中,捡到遗失物的好心人一般会无条件返还给失主,但有部分人在捡到遗失物时要求给予好处费用,遗失物返还纠纷就是由失......


·婚内房产离婚的时候怎么分
      婚内房产一般是指那种夫妻双方在领取了结婚证之后,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对于这样的房产通常也是按照夫妻共同房产来对待处理的。因此,这样的房产在离......


·在我国离婚如何要求一次性支付抚养费?
      在我国离婚如何要求一次性支付抚养费?1、有条件的抚养费可一次性给付。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也可按收益季度或年度给付。2、《最......


·法院对于行政枉法裁判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法院对于行政枉法裁判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一、法院对于行政枉法裁判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法院对于行政枉法裁判罪既遂的最新量刑......


·最高法关于死刑司法解释有什么
      司法解释是对法条的一个补充,用于完善法条中无法详细规范或者是随着时间变化变动较大的部分。死刑作为刑法中最严厉的刑罚,司法解释也是逐年的增加,......


·彩礼一般属于女方个人财产
      彩礼一般属于女方个人财产,男方无权分割;但婚后陪送的嫁妆,则应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女方存在以下情形的,男方可以要......


·一、租店面提前退租要支付违约金吗?
      一、租店面提前退租要支付违约金吗?1、一般情况下,提前退房属于违约,承租人需要支付一定金额的违约金。但是若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承租就不用支付......


·一男子因女友家里要求30万彩礼以及150万房子的事情
      一男子因女友家里要求30万彩礼以及150万房子的事情,情绪失控,当街怒打女友几个耳光。此前男子要求分手,女方不同意并且一直去男方公司闹,疑似其家人......


·商品房土地使用权50年到期后怎么办?
      商品房土地使用权50年到期后怎么办?我国大部分的土地都是国有类型的,不少企业家会在部分国有类型个的土地之上,修建普通的商品房,在此种类型的房......


·认定强奸罪需要注意什么?
      认定强奸罪需要注意什么?(一)罪与非罪的界限1、强奸罪与通奸行为在男女发生性行为前,既不违背妇女意志,又无勉强女方变范的行为,双方从内心到外部表......


·附带民事诉讼的成立条件是怎样的
      附带民事诉讼的成立条件是怎样的附带民事诉讼的成立条件是怎么判定的1、成立的前提是刑事诉讼已经成立附带民事诉讼是由刑事诉讼所追究的犯罪行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