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什么情况辞退员工不赔偿?

辞退员工不用赔偿的情况有几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在劳动者有以下过失的情况下提出的辞退才可以不用支付赔偿金):(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即劳动者是“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符合上述六条中任意一条的,用人单位辞退员工属于合法辞退,并不需要支付员工赔偿金。二、单位赔偿金要怎么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四十八条规定: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规定支付赔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当中的规定,用人单位在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与员工的劳动合同时,若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已经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那么用人单位就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向员工支付赔偿金,而赔偿金的计算就是经济补偿金的二倍。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工厂辞退员工办法怎样规定的
      工厂辞退员工办法怎样规定的一、工厂辞退员工办法怎样规定的这个劳动合同法有明确规定,具体可以参考劳工合同法第46、47条: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


·民事权利能力年龄如何认定 一、民事权利能力年龄如何认定
      民事权利能力年龄如何认定一、民事权利能力年龄如何认定《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十七条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


·一、离婚过错方放弃财产协议合法吗?
      一、离婚过错方放弃财产协议合法吗?离婚过错方放弃财产协议是合法的,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婚后财产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的话,原则上是夫妻共同......


·一些读者可能会非常了解当一个员工受伤的时候需要做工伤鉴定
      一些读者可能会非常了解当一个员工受伤的时候需要做工伤鉴定,是有一定的机构进行承接的,那么今天我们一起来讲述一下武汉工伤伤残鉴定机构都有哪些地......


·文化局行政处罚标准是什么?
      文化局行政处罚标准是什么文化局行政处罚标准是什么第一条:为了规范文化行政处罚行为,保障和监督文化行政部门有效实施文化行政管理,保护公民、......


·?
      ?我们都知道现在大多数人买房子都是会通过中介来帮忙找房子,而且这样很方便,也很快捷,但是这样的话,中介就会赚取一笔中介费,那如果没有中介的话,......


·不得假释的情形是什么?
      一、不得假释的情形是什么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现在很多企业都选择代发工资的方式来给自己的员工进行工资的发放
      现在很多企业都选择代发工资的方式来给自己的员工进行工资的发放,很多时候这个服务给我们提供了很多的便利,但是不可避免的,也会出现不少问题。代发......


·工伤鉴定从当天起解除劳动关系是否可以获得赔偿?
      工伤职工在发生工伤事故之后,如果伤情对劳动能力没有影响,可以在获得工伤认定书之后直接由工伤保险部门作出理赔,但如果伤情较重,可以要求做伤残等......


·监护人有权处置被监护人财产吗?
      监护人有权处置被监护人财产吗1、监护人的职责监护人的职责包括人身监护和财产监护两个方面。对未成年人的人身监护,以教养、保护为目的。对被宣告为无......


·法定代表人被羁押导致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律事由是什么
      法定代表人被羁押导致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律事由是什么法定代表人被羁押导致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律事由是因法定事由而发生。这些法定事由包括两大类:一是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