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公司债权债务承担协议书范文

公司债权债务承担协议书范文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将股权进行转让后,其对公司承担的债权债务关系和内容也会相应的出现变化,那么股东股权转让后公司债权债务承担协议书如何起草,该注意哪些问题,我们为您解答。
  
  
  公司债权债务承担协议书
  
  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地址: 地址: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邮箱: 邮箱:
  
  甲方是原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股东,占有 公司的 股权。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将持有的 公司 股权转让给乙方。为明确股权转让前后 公司债权债务的承担问题,双方达成以下协议条款,共同遵守。
  
  一、以向工商部门递交股权转让变更登记资料为日,此前产生的债权由甲方享有和追偿,债务由甲方承担;此后产生的债权由乙方享有和追偿,债务由乙方承担。
  
  二、属甲方承担的债务,若在股权转让后由 乙方代为承担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三、在双方向工商部门递交股权转让变更登记资料之日,甲方应将 公司的公章、财务印章、银行开户卡、银行开户许可证、代码证及数字证书、国税证登记正副本原件、地税登记证正副本原件、等移交给乙方保管和使用。
  
  四、如一方构成违约的,守约方可向违约方主张违约责任,按照股权转让价款的 %承担违约责任,如由此产生诉讼的费用如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等由违约方承担。
  
  五、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出现争议应友好协商,协商解决不成的,可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若股权转让未能按照约定完成转让,则本协议作废。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二、股权转让后债权债务承担如何变化
  
  1、股权对内转让的情形这种情况下,外部债务人的偿还义务没有发生变化,只是股权转让人不再享有分配的权利。此时,转让人在转让股权时,放弃了相应比例的收益权,而受让人则依法取得了这部分收益权。
  
  2、股权对外转让的情形与上述情况不同,股权对外发生转让不能一概而论。如果股权受让人是第三人,情况则与上述情况相同;而如果股权受让人同时又是外部债务人,就需要分情况讨论:
  
  (1)外部债务人获得公司全部股权,即公司整体转让给了该债务人,则债权债务混同;
  
  
  (2)外部债务人获得公司部分股权,原来的外部债权债务关系很可能就变成了现在的内部关联交易关系。
  
  3、债权人利益与股东利益在一定程度上产生了冲突,如何来解决这个冲突? 可以引入告知义务来解决这个两难的问题。股东在拟转让自己所持有的股权时,不管是内部转让还是对外转让,到转让基准日为止,目标公司对外负有尚未到期的债务的,该公司应对相应的外部债权人进行告知。
  
  公司股权转让是股东的权力,是股东依法处置自己股东受益权的行为,股东的股权转让所牵涉的不只是单纯的股东地位的置换和股权比例变动的内部问题,还涉及到公司对外债权持有以及对外债务偿还的外部问题。股东签订的公司债权债务承担协议书对债权债务的约定必须清晰,以免出现问题损害当事人的利益。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监护权抚养权和探视权的区别包括哪些?
      在当今这个社会,公民都拥有许多权利,这也是我国民主和自由的体现。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跟我们息息相关的要数监护权以及抚养权了,很多人都听说过这......


·担保人的义务是什么,担保人承担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担保人的义务是什么,担保人承担的法律责任有哪些?担保是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形成的,为了保证债务人积极履行义务而设立的一种权利。我国法律对于担保......


·村改市农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近年来,我国城镇发展速度很快,城市规模越来越大。一些靠近城郊的农村被征地拆迁,建成新的开发区。对于种植农田的村民来说,可以拿到物质补偿。政府......


·离婚诉讼中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有哪些
      法官对离婚案件作出判决的时候,若准予夫妻离婚的话,那么唯一的标准就是认定夫妻之间感情确已破裂了。实践中,可以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还是比较......


·植物新品种权的申请程序
      育种者应提交相应的申请文件www.nj64.com。文件内容包括:植物新品种权请求书、说明书和照片。文件准备齐全后,申请林业植物新品种权的申请人,可......


·一、农用机械交通事故赔偿范围是什么?
      一、农用机械交通事故赔偿范围是什么?(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私募基金“保壳”
      私募登记备案制度实施两年来,已有2万多家私募登记备案,但“空壳”私募——旗下没有备案基金的私募却占到约70%,“空壳”私募占据了有限的监管资源。......


·管辖权转移和移送的规定是什么?
      管辖权转移和移送的规定是什么?管辖权转移和移送的规定是在课题的对象和移动的方向的话都是存在着不同的,前提不同,移送管辖的情况下,最先受理案件的......


·刑侦大队办案程序的规定有哪些?
      刑侦大队办案程序的规定有哪些?刑侦大队办案程序的规定有哪些1.一般规定根据《刑侦大队办案程序》第一百七十条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


·技术支持违约金一般为多少?
      技术支持违约金一般为多少?受合同法调整,合同违约金,一般不能超过标底额的30%。如果合同双方对违约金有约定,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


·长沙第二套房子首付多少
      在我们进行购买二套房的时候,每个城市的二套房的首付的比例和认定的标准都是有一定的区别的,我们要注意区分,长沙的二套房认定标准也是和很多地方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