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关系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关系需要满足哪些条件?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二、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有几种情况?(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劳资双方在特定情况下都可以单方面的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对解除劳动合同的这件事情产生了争议,对于员工来讲就要看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不合法的可以通过投诉或仲裁索要赔偿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新《刑法》安全生产犯罪的规定是什么?
      新《刑法》安全生产犯罪的规定是什么?新《刑法》安全生产犯罪的规定是《刑法》当中对于安全生产犯罪的行为定罪标准是结果犯《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


·试用期入职五天被辞退工资怎么算?
      一、试用期入职五天被辞退工资怎么算?试用期是用人单位考察劳动者是否符合录用条件,劳动者考察用人单位是否是否自己的双向选择期限。试用期内,用人......


·老年人犯罪量刑是如何规定的
      一、老年人犯罪量刑是如何规定的《刑法》第十七条之一: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如果工伤鉴定七级多少钱
      对于普通劳动者来说,肯定拿到工伤鉴定的结果以后,最关心的问题就是能够拿到多少的赔偿金。一般来说我国的工伤鉴定等级不一样,对用人单位来说,需要......


·一、四川孩子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一、四川孩子抚养费标准是多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第二款规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


·根据法院对于抚养权的判决
      根据法院对于抚养权的判决,另一方当事人需要根据离婚证明上所规定的标准对子女给予抚养权的支付。对于子女抚养权的支付是一直至其成年之后的,但是在......


·醉驾刑法处罚2012新标准
      根据最新的刑法修改,醉酒驾驶机动车,不管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都将按照“危险驾驶”定罪,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将一律吊销......


·属于玩忽职守的案件立案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属于玩忽职守的案件立案标准是怎样规定的一、属于玩忽职守的案件立案标准是怎样规定的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


·遗赠扶养协议任意解除权符合规定吗
      遗赠扶养协议任意解除权符合规定吗不能随意解除,遗赠扶养协议是一种平等、有偿和互为权利义务关系的民事法律关系。遗赠扶养协议是我国《民法典》(202......


·最新婚姻法第21条的规定是什么
      随着《民法典》颁布实施,《婚姻法》即将被废止。在社会生活当中,针对未成年人我国除了一些基本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外,在新婚姻法当中针对夫妻对孩子......


·俩女儿没儿子谁继承房产?
      俩女儿没儿子谁继承房产?一、俩女儿没儿子谁继承房产?只能由俩个女儿来进行平分;《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