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什么情形会导致行政诉讼中止
一、有什么情形会导致行政诉讼中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十一条 在诉讼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原告死亡,须等待其近亲属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原告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行政机关、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案件涉及法律适用问题,需要送请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的;
(六)案件的审判须以相关民事、刑事或者其他行政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相关案件尚未审结的;
(七)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中止诉讼的情形消除后,人民法院应当依照申请或者依职权恢复诉讼程序,并通知当事人继续进行诉讼活动。诉讼程序恢复后,当事人在 诉讼中止前进行的诉讼行为,依然继续有效。
这其中“ (七)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是指上面六种情形之外的,其他与其相当的情形,避免了列举的不全面,增加了灵活性,以适应立法时不能预见的情况。
二、行政诉讼的审理期限是多久?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七条和第六十条规定,对于一审行政案件,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对于二审行政案件,法院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二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审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期限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案件的审理期限从立案次日起计算。行政案件公告、鉴定的期间、由有关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评估、资产清理的期间、中止诉讼(审理)至恢复诉讼(审理)的期间等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各级人民法院应当将审理案件期限情况作为审判管理的重要内容,加强对案件审理期限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一般情况下,提起诉讼时应当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并且提供相关的资料;如果当事人因各种原因无法写起诉状的,可以进行口头起诉。法院会计入笔录并且出具一份书面凭证。一个行政案件,经人民法院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后,如果当事人提起上诉,该行政案件还要由上一级人民法院按照第二审程序进行一次审理,第二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才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新劳动合同法与派遣工相关规定
劳务派遣运用得越来越频繁,因其有两点好处:一是用人单位使用劳务派遣工承担的用人单位责任较少;而是聘用劳务派遣工方式非常简便。为了了解新劳动合同......
·离婚补偿的前提条件是什么意思?
离婚补偿的前提条件是什么意思?离婚赔偿的法律条件:(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
·2023缓刑最短可以判好久?
缓刑最短可以判好久缓刑最少一个月,最长五年以下。中国刑法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
·侵犯商业秘密的法条是怎样的?
侵犯商业秘密的法条是怎样的?一、侵犯商业秘密的法条是怎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
·斡旋受贿应该怎么认定 与其他受贿行为如何区分
受贿一般是发生在普通公民与国家工作人员之间的一种违法行为,而当受贿达到了一定程度之后,则就会被认定构成犯罪。而现实中,也有斡旋受贿这样一种特......
·无抚养能力母亲怎样把孩子抚养费支付
现在离婚率不断攀升,现实中总会有各种各样的问题使得婚姻双方不得不走到离婚这一步。又因为男女双方个人能力有相对差异,经济方面的相关问题也总是层......
·婚后夫妻买房子算共同的财产吗?
婚后夫妻买房子算共同的财产吗第...
·立案时间和开庭时间的内容有哪些
立案时间和开庭时间的内容有哪些一、立案时间1、《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
·离婚后哪些人有继承权
离婚后哪些人有继承权一、离婚后哪些人有继承权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离婚后并不影响继承人的继承权,享有继承权的有包括法定继承人、遗嘱继......
·一、劳动合同终止模板是什么样的?
一、劳动合同终止模板是什么样的?员工姓名:所在单位:通知发出时间:年月日通知送达方式: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媒体公告()......
·检察院量刑后又退侦查的情况存在吗?
检察院量刑后又退侦查的情况存在吗?不存在这种可能。(1)退回补充侦查的实体性内容是弥补侦查机关(部门)没有完成侦查阶段的任务。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